匐
突厥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始见于8世纪突厥文碑铭。初译为“匐”。元时译为别、伯、卑、毕,清时译为伯克、白克。新疆建省前,地方政府仍保留此种官称,自阿奇木伯克及其副职伊沙噶伯克以下,约有职司、名目不同之伯克近30种,品级三至七品不等。其任免升迁,悉操之于驻札大臣。不准滥放,不得世袭。同治三年(1864)农民起义后,名存实亡。光绪十三年(1887)正式废除。
突厥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始见于8世纪突厥文碑铭。初译为“匐”。元时译为别、伯、卑、毕,清时译为伯克、白克。新疆建省前,地方政府仍保留此种官称,自阿奇木伯克及其副职伊沙噶伯克以下,约有职司、名目不同之伯克近30种,品级三至七品不等。其任免升迁,悉操之于驻札大臣。不准滥放,不得世袭。同治三年(1864)农民起义后,名存实亡。光绪十三年(1887)正式废除。
见“爱猷识理达腊”(1899页)。
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抚使※彭万潜子。洪武二年(1369),父卒,袭宣抚使职。五年(1372),遣使献夏明玉珍所授之印。六年,于其地置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命为宣慰使,
清代经营旗地生产的农庄成员。实系农奴。清太祖努尔哈赤将部分“降民”、“来归者”编为民户,编入各种庄田,从事农务及各种徭役,故称。初制,皇庄、王庄乃至旗下官庄,每庄设壮丁10名(或15—20丁),选其中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之一。原件见伯字1078号卷子。按内容此件亦可称“悉董萨部落土地纠纷诉状”。全文37行,系残卷。记载汉人部庸与贵公发生土地纠纷,因不易解决,遂将土地献给藏族官员罗热多赞,后二人由诉讨
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索伦乡红光三村南山坡石砬子上。此为两山谷相交处,座西向东。题字距地面半米,相近两处,可辨者70余字。
见“卦尔察部”(1300页)。
见“忽剌温”(1488页)。
西域古镇名。见《新唐书·地理志》。唐朝政府在军队戍守之地设“镇”等军事机构。该镇当设在于阗西南380里之皮山城。《塔里木盆地考古记》认为其地在今新疆皮山县东阿子麻扎古址。
明代四川土府名。参见“松潘等处安抚司”(1298页)。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作喀拉提锦部、喀尔提金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五十二年(1787),首领萨满齐效忠清廷,获四品顶戴花翎。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西南600余里,玉都巴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