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乌土把总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通典》载:“云南土把总五十五人,曰勐乌一人。”《清文献通考》载:“勐乌土司,在普洱府边外。”明成化年间(1465—1487),宣慰使※三宝历代曾命其子三凯冷食邑于此。清雍正六年(1728),其酋召匾从征橄榄坝有功,始授土把总职。光绪二十二年(1895),其地割让与法国,酿成各族人民维护领土主权的反法斗争。历史上称为勐乌乌德事件。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通典》载:“云南土把总五十五人,曰勐乌一人。”《清文献通考》载:“勐乌土司,在普洱府边外。”明成化年间(1465—1487),宣慰使※三宝历代曾命其子三凯冷食邑于此。清雍正六年(1728),其酋召匾从征橄榄坝有功,始授土把总职。光绪二十二年(1895),其地割让与法国,酿成各族人民维护领土主权的反法斗争。历史上称为勐乌乌德事件。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勇士山麓”,亦名察瓦巴宿、察贡、巴苏。位于西藏自治区东部,怒江上游,属昌都地区。其地东北为牧区,河谷为农区。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封察木多地区帕克巴拉为呼图克图,与副呼图克
渤海王国大臣。官文籍院少监。唐大顺二年(日本宽平三年,891)冬,奉国王大玄锡命携王国书牒,率105人使聘日本。十二月,抵日出云登陆。日廷以未满12年聘期(前裴颋使日在公元882年),不许入京城,仅派
藏语音译,意为“租税”。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的地租和畜租。在农区收取定额租的土地称“波欣”。经营方式有:领主将小※谿卡或大片零散的领地交给属下大差巴经营;或小领主将其所属谿卡被迫让给大领主经营;这两种为
怒语音译,意为“出于同一始祖”。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氏族的称呼(福贡县怒族称“提其”,贡山县怒族称“勒”)。原先各个氏族都以血缘亲属关系结成一定的聚居村落,并以山岭、河谷、溪流和森林等作为各氏族的自然分
?—563西魏、北周大臣。字尚乐。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人。鲜卑侯莫陈氏(后改陈氏)。殿中将军、羽林监侯莫陈兴子。骁勇善驰射。年15,随贺拔岳与尔朱荣弹压葛荣义军。又从元天穆平邢杲起义,升建威将
即“牙书”(285页)。
?—1903清朝将领。顺天昌平(今北京昌平县)人。回族。咸丰二年(1852),由行伍投效宣化镇标,随征江南;因在安徽、江苏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以功赏六品蓝翎。同治二年(1863),从江苏巡抚李鸿章征战
蒙古语音译。又作“别”、“伯”、“毕”、“卑”。源于突厥语,意为“贵人”、“官人”。《元史语解》卷8:“伯克,回回官名”。唐代汉译“匐”,近代音译“伯克”。《元朝秘史》释作“官名”,据《秘史》,在蒙古
五代时药物学家。字廷仪。祖籍波斯(今伊朗)。其先人随唐僖宗入蜀,定居四川梓州(今三台县)。授率府率。前蜀花间派词人※李珣之四弟。举止文雅,颇有节行。知医,以售香药为业。晚年,家无余财,惟道书药囊而已。
元代大德年间八番起义首领。桑柘(今贵州境内)人。布依族。大德二年(1298)四月,与马虫等率八番少数民族群众起义,杀巡检。联络300余寨,7千余人,仡佬族也起而响应,众人持竹契长刀抗击元军。后遭湖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