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喇丽汗
见“努拉里汗”(1263页)。
见“努拉里汗”(1263页)。
古部落名。为“羌之别种”。唐代约分布于今四川西北、青海东南一带。辖户四万,拥兵万人。以女为首领,故称。为别于西海(今青海湖)之西女国,故称东女国。王号宾就。王死仍选女为大、小王为嗣。女官在内,男官事外
西夏官署名。掌管刻字、印刷事,属末等司。设工头监以主其事。近代自黑水城遗址(今属内蒙古额济纳旗)出土的重要西夏文文献,如百科式类书《圣立义海》、西夏诗集、译自汉文的类书《类林》等都注明为刻字司印。
指晋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度规定应负担课役的成年人丁。成丁有年龄规定。晋以年16以上至60者为丁;唐以21以上至59为丁;宋定成丁年龄为20,金减至17岁为丁。元、明、清大体均沿前制。一般有残疾者皆除
羌族部落名,亦国名。原居河西走廊弱水上游及其以西地区。西汉文帝(前180—前157在位)初,匈奴向河西扩张,迫使其大部西迁至阿尔金山以西,在阳关西“千八百里”建立国家,成为西域三十六国之一。余众西迁至
? —527北魏末羌人起义首领。※莫折太提之子。魏明帝正光五年(524)六月,随父起义,据秦州城(今甘肃天水)。同年,父死,袭领其众,自称天子,建号天建,置百官,大赦。十月,遣都督杨伯年、樊元、张朗攻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官名。直译为“正直之官”,即“法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其职能是负责“正直裁判”之事,同时还负责管理寺院阿阇黎(洛本)。
藏语称“阿里科松”,意为“直属土地人民”。吐蕃王朝初称香雄,后称羊同。至公元九世纪末,始称阿里三围。辖地为今西藏阿里地区及拉达克一带。唐会昌二年(842),吐蕃王朝解体,赞普后人西逃羊同,相继建立三个
专门被雇入山剪伐沉香的黎人。海南盛产沉香,皆产于深山丛林之中,外人不识路径,山中又多猛兽毒蛇,取之必由黎人。汉商为得沉香,常雇黎人入山代为剪伐,以银米安其家,或以牛酒相赠。受雇者,数人合伙,携带一月或
清朝派驻青海地方行政长官。一称青海办事大臣、管理青海事务大臣、总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雍正三年(1725)置。由理藩院从散秩大臣、八旗护军统领、副都统及各部侍郎中简任。3年一换。办事大臣衙门内设司官
元代藏族对钦差之称谓。元制,钦差大臣奉朝廷之命前往边塞办事,例须佩带牌符为凭证,已知有二种,一为钝角银质长牌,正、反面镶嵌八思巴蒙古文金字:“上天眷命,以神圣皇帝名义,若不从命则治罪至死”。一为虎头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