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人恤出痘碑
碑铭。清代驻藏官员关于善待出痘患者及改良其死后丧葬习俗的刻石。乾隆五十九年(1794)钦差驻藏大臣和琳撰文。碑文为汉、藏两种文字对照,立于拉萨大昭寺前。汉文全文载《卫藏通志》。内劝人勿将出痘疹者逐于旷野岩洞致死,官方将捐资修平房为之居住,赐口粮、派拨汉、藏兵照料;患者死后,尸体不得碎割,须择地掩埋,政府决定于前后藏拨出地亩,作为藏民义冢地,以重人伦而厚风俗。申明自后应按碑文所示办理,违者治罪。是研究西藏地方丧葬风俗的重要资料。
碑铭。清代驻藏官员关于善待出痘患者及改良其死后丧葬习俗的刻石。乾隆五十九年(1794)钦差驻藏大臣和琳撰文。碑文为汉、藏两种文字对照,立于拉萨大昭寺前。汉文全文载《卫藏通志》。内劝人勿将出痘疹者逐于旷野岩洞致死,官方将捐资修平房为之居住,赐口粮、派拨汉、藏兵照料;患者死后,尸体不得碎割,须择地掩埋,政府决定于前后藏拨出地亩,作为藏民义冢地,以重人伦而厚风俗。申明自后应按碑文所示办理,违者治罪。是研究西藏地方丧葬风俗的重要资料。
清末民初彝族土司。又名如底阿郭。土官日郭如底之子。清末袭职,任四川凉山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宣统三年(1911),支持西昌黄连关第十三民团副团长张耀堂反清起义,
见“拉加寺”(1368页)。
即“张建成”(1180页)。
我国台湾高山族邹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3千余。居住在台湾中南部玉山以西阿里山一带溪谷和1000至1500公尺高地上,包括嘉义县吴凤乡达邦、里佳、山美、新美、来吉、
?—1637或1638明末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首领。又作达赖台吉、巴图尔达赖台吉。绰罗斯氏。17世纪初,游牧于额尔齐斯河至伊施姆河间。曾与准噶尔部首领哈喇忽剌领导抗击喀尔喀和托辉特部首领硕垒乌巴什(一
德昂语音译,意为“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社中管理公共事务者。多数已世袭,或由当地土司直接任免。负责村寨内外行政事务,诸如征收门户捐、派粮、征兵,管理村社土地出租,接收绝嗣和迁出户的土地,给新来户分配
藏语音译,又称“劳让”,意为喇嘛管理者。解放前四川阿坝嘉绒藏区基层组织中管理宗教的官员。例由土司之兄充任,无兄者,其姊亦可任之。僧人身份,着僧服,信本教(黑教)。可代土司处理事务,无直属百姓,由土司指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亦称“拜奥”。契丹民族习俗。据《辽史》:“凡纳后,即族中选尊者一人当奥而坐,以主其礼,谓之奥姑。送后者拜而致敬,故云拜奥礼。”(卷116)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之女质古幼曾为奥姑。此俗在今锡伯族中仍有沿习,
清朝派驻西藏地方最高行政官员。全称“钦差驻藏办事大臣”或“钦命总理西藏事务大臣”亦称“西藏办事大臣”,藏语借用满语称“安办”意为“钦差”。康熙四十八年(1709),首派侍郎赫寿入藏协助拉藏汗办理西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