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人恤出痘碑
碑铭。清代驻藏官员关于善待出痘患者及改良其死后丧葬习俗的刻石。乾隆五十九年(1794)钦差驻藏大臣和琳撰文。碑文为汉、藏两种文字对照,立于拉萨大昭寺前。汉文全文载《卫藏通志》。内劝人勿将出痘疹者逐于旷野岩洞致死,官方将捐资修平房为之居住,赐口粮、派拨汉、藏兵照料;患者死后,尸体不得碎割,须择地掩埋,政府决定于前后藏拨出地亩,作为藏民义冢地,以重人伦而厚风俗。申明自后应按碑文所示办理,违者治罪。是研究西藏地方丧葬风俗的重要资料。
碑铭。清代驻藏官员关于善待出痘患者及改良其死后丧葬习俗的刻石。乾隆五十九年(1794)钦差驻藏大臣和琳撰文。碑文为汉、藏两种文字对照,立于拉萨大昭寺前。汉文全文载《卫藏通志》。内劝人勿将出痘疹者逐于旷野岩洞致死,官方将捐资修平房为之居住,赐口粮、派拨汉、藏兵照料;患者死后,尸体不得碎割,须择地掩埋,政府决定于前后藏拨出地亩,作为藏民义冢地,以重人伦而厚风俗。申明自后应按碑文所示办理,违者治罪。是研究西藏地方丧葬风俗的重要资料。
元朝纸币之一种。简称至元宝钞、至元钞。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因中统钞行之年久,物重钞轻,钞值跌落,改行至元钞。面值分5文、10文、20文、30文、50文、100文、200文、300文、500百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泰定二年(1325),泰定帝岳父弘吉刺部火里兀察儿(又作斡留察儿)受封。
见“亦攀丹”(872页)。
书名。清恭亲王奕訢领衔纂修。共50卷。成书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编年体。内容收录咸丰五年(1855)九月至光绪五年(1879)十月有关云南回民起义及镇压起义的奏谕,所记义军活动及屡败清军的史实虽
?—971宋代南宁州领主之一。南宁州(今贵州南部,治在惠水南)人。布依族。北宋时,以龙氏为番主的龙、方、张、石、罗五姓番崛起,取代了尹、莫两姓领主的统治地位。乾德五年(967),晋京朝贡,授以归德将军
阿力麻里地区哈剌鲁(葛逻禄)部首领。又作布匝儿汗、俄柴儿王。虎牙思人。以偷盗、抢劫起家,获当地部分人支持,不断以武力强占村落,进攻首镇阿力麻里(今新疆霍城西北),征服该地区,并攻占普剌(不剌城)。屡败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
云南壮族对相邻的普米族的称呼。参见“普米族”(2291页)。
蒙古地区佛教大寺院授予的医学学位。一般是僧徒经10年学经,兼攻医学,期满,授“阿棱经霸”学位时,择其研习医学最优异者,授此医学学位。可以成为医经、药典及一切诊疗理论的研究者。
清代内蒙古札萨克旁系将其私地租与汉人耕种的土地。也称内仓租地。相对于大仓租地而言。大仓租地设仓长,专门办理出租事项。小仓租地不设仓长,仅由协同管理人员与承租人缔结契约,承租人按约耕种、纳租。参见“大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