刬马军起义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隆庆年间(1567—1572),柳州府属迁江县的北三(今属来宾)、来宾县的北五和柳江县的三都、五都等处壮族农民举行武装起义。因义军擅长用毒弩打仗,箭无虚发,人强马壮,矫健轻捷,屡胜明军骑兵,故名。义军常以百为群,四出攻打州县。数年间,先后攻克来宾、武宣、平南、藤县、贵县、南宁等地。但因无坚固根据地,军行所至,得而复失,终被明军镇压。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隆庆年间(1567—1572),柳州府属迁江县的北三(今属来宾)、来宾县的北五和柳江县的三都、五都等处壮族农民举行武装起义。因义军擅长用毒弩打仗,箭无虚发,人强马壮,矫健轻捷,屡胜明军骑兵,故名。义军常以百为群,四出攻打州县。数年间,先后攻克来宾、武宣、平南、藤县、贵县、南宁等地。但因无坚固根据地,军行所至,得而复失,终被明军镇压。
明代藏传佛教噶当派僧人、学者。藏族。山南泽当人。通晓佛教史,明正德七年(1512),撰写了一部关于噶当派弘传历史著作,书名《大业噶当教史》,全称《噶当传记噶当佛教史明释》,全书417页,以木刻本传世,
汉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一般指年60岁以上者为“老”。汉孝景帝二年(前155)令男子年20始服役;晋武帝平吴后定男子年16以上至60为正丁,年12以下,66以上为“老小不事”
1896—1941民国时期新疆政治活动家。新疆哈密人。维吾尔族。1912年参加铁木耳领导的第一次哈密维吾尔族农民起义。失败后去北疆和阿富汗游历、经商。不久返回哈密,任王府卫队副队长。1931年率队参加
蒙古部名。也称西土默特。明代,为达延汗六万户之一,属右翼,由达延汗第三子巴尔斯博罗特执掌。其子明顺义王俺答汗兴建归化城(今呼和浩特),领土默特部。天聪六年(1632),后金征察哈尔至归化城,俺答汗后裔
辽世宗天授皇帝耶律阮年号。947—951年,凡5年。
见“乌罗府” (334页)。
1596—1636后金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子。三贝勒莽古尔泰同母弟。初封台吉,后金天命六年(1621)二月,随军攻明奉集等堡,与台吉岳讬、硕讬兄弟败明总兵李秉诚军。三月,与寨桑
?—1593明朝东府第七代土司。青海民和(一说西宁)人,土族。※李南哥七世孙,李崇文子。明嘉靖四十年(1561),袭指挥使职。万历十一年(1583)中武进士,升锦衣卫正堂。次年任南镇抚司佥事。十九年(
?—1668清代蒙古王公。蒙古喀尔喀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后裔。初为喀尔喀台吉,隶札萨克图汗。康熙元年(1662),札萨克图汗旺舒克为同族罗卜藏台吉额琳沁所戕后,部众溃散,他从杭爱山率部投
见“纥骨”(9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