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噶尔官制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属。大台吉官属自图什墨尔以下,小台吉官属自宰桑以下,各有职司,分掌兀鲁思和鄂拓克事务。参见“蒙古官制”(2333页)。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属。大台吉官属自图什墨尔以下,小台吉官属自宰桑以下,各有职司,分掌兀鲁思和鄂拓克事务。参见“蒙古官制”(2333页)。
元朝大臣。又译和鲁火孙、和鲁霍孙、火鲁火孙、火礼霍孙。蒙古人。世祖至元五年(1268),任翰林待制兼起居注。九年,谏言选汉官子弟入蒙古字国子学,习蒙古字。十年,以翰林学士承旨兼会同馆事,主朝廷咨访,降
金将领。亦称张晖,字仲明。女真族。赤盏氏。其先世附于辽,居张皇堡,故以张为氏。有志略。辽季,以战功,官礼宾副使,领来、隰、迁、润四州屯兵。金太祖天辅六年(1122)降金,仍领其众。从完颜隰母定兴中府义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乌兰察布盟西北部。牧地东界喀尔喀右翼旗,西界乌喇特旗,南界归化城土默特,北界大漠。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天聪七年(1633),首领车根率众归附后金。康熙三年(1664)授其
书名。蒙古编年史,一作“宝罗尔·托里”。3卷。19世纪前期成书。第一卷论述佛教的世界观和印度佛教;第二卷论述汉地和西藏佛教;第三卷论述蒙古的历史。该书主张国家统一,反对厄鲁特蒙古※噶尔丹、※阿睦尔撤纳
见“奥里米”(2252页)。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
近代伊斯兰教宗教组织。清宣统元年(1909),由蒋星阶、石子藩、哈少夫、金子云等人发起并组织。上海县补用守备马廷树为总董(会长)、哈少夫为协董,下设书记、学务、财务、工程、椁木、施布、施椁公茔等部门。
意同“朝贡”(2173页)。
见“耶律淳”(1304页)。
我国仡佬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仡央语支。主要分布在贵州省安顺地区和毕节地区的某些县内;另外,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遵义专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以及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等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