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为※奚族部族名,后作姓氏。又作瑶里、姚里、肴里(亦有以为即《金史》所记“越里”)。为※五部奚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该部仍沿此称。至辽圣宗时(982—1031)
即“稠雕”(2367页)。
即“脱必赤颜”(2082页)。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又译“吉尔提斯”。意谓送给女方婚礼用品。当男女双方缔结婚约时。男方须向女方交纳一定数量牲畜,作为聘金,称“哈楞玛勒”。尔后,男方须请亲朋邻里聚集一起,将用大毛毯包裹起来的结婚用品
清光绪朝在台湾设置的负责抚垦事务机构。光绪十二年(1886),台湾巡抚刘铭传为加速台湾的开发与建设及进一步招抚居于内山的高山族,促进其经济文化的发展,以加强台湾海防而奏请设置。由巡抚兼任总局大臣,以在
古地名。在今甘肃西和县西南仇池山下。以清水氐帅杨飞龙据此而得名。
古部落名。乌蛮七部之一。(近人考证,认为不属乌蛮七部)。唐时主要分布在今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北部越西、甘路一带。地广人众,所属部落以服装颜色,或称“乌蛮”,或称“白蛮”。乌、白二蛮有邛部6姓、初裹5姓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拉祜普”、“拉祜纳”、“拉祜西”。清代汉文史籍称“倮黑”,解放后统称“拉祜”。人口411476 (1990年),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思茅、临沧地区,其中50%聚居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见“奴儿干都司”(647页)。
西夏文类书。西夏刻字司刊印于乾祐十三年(1182)。页面22.7×16厘米,共5卷15章,142类,首尾俱缺,存72面。有诗体序言和目次。正文每面7行,被注释字为大字,释文在大字之下,系双行小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