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债务清偿法规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清代对喇嘛教高级僧人的一种封号。“法王”之意。地位低于呼图克图。凡受此号者,皆由清政府给予敕印,并得实行转世。
?—942辽初学者。名又记作突吕不也。字铎衮。契丹族。六院部人。祖蒲古只,昭古可汗时为本部夷离堇(军事首领)。史载其幼聪敏嗜学,获辽太祖耶律阿保机青睐。受命参与创制契丹文字,为契丹大字的主要创制者,神
见“恤品路”(1724页)。
书名。元吴莱(1297—1340)撰。12卷。莱,浦江(今属浙江)人,字立夫。门人私谥为渊颖先生。延佑(1314—1320)试礼部不第,退居深袅山中,自号深袅山道人。与黄溍、柳贯齐名。是集卷1为赋,卷
宋代汉族对党项族部落族帐人户的称谓。与生户相对。一作属户。指唐代后期开始内迁并散居于今甘肃、宁夏、陕西北部、内蒙古等地靠近汉族聚居地区,或入居州城与汉族杂居,从事农业、手工业的党项羌人。有的党项贵族地
藏文大藏经的两大组成部分之一。藏语音译,“甘”意为“佛语”或“佛的教训”;“珠尔”意为“翻译”。总意为“佛语部”或“佛教诫部”,直译为“一切佛经的译文”,又称“正藏”,通称“经部”。内容主要为佛释迦牟
见“诸抹”(1951页)。
见“耶律抹只”(1314页)。
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持至尸逐侯单于弟。灵帝中平六年(189),因兄於扶罗侵扰汉郡县,被逐,不得归国,与兄留居平阳(今山西临汾市)。献帝兴平二年(195),兄死,嗣为单于。居平阳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牧地东界敖汉旗,西界正蓝旗,南界皇庄屯,北界翁牛特旗。元属大宁路,明初隶大宁都指挥使司,后为察哈尔所据。天聪年间,喀喇沁部长苏布地偕从叔色棱等降后金。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