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乐春
见“鄂伦春族”(2052页)。
见“鄂伦春族”(2052页)。
557—628隋末唐初大臣。先世为库莫奚种人,依附鲜卑慕容氏,徙居昌黎(今辽宁朝阳),后家长安(今陕西西安)。仕隋为虎贲郎将,擢左武卫将军。大业九年(613),与宇文述共破礼部尚书杨玄感叛军,以功迁左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中俄《喀什噶尔境西北界约》。1884年6月3日(清光绪十年五月初十),清朝划界大臣沙克都林扎布和俄国划界全权大臣、费尔干纳省副省长麦登斯基在新玛尔拉城签订。条约共
书名。清代刘应中撰。一卷。记叙康熙二十四年(1685)仲秋,湖南、四川贵州三省交界地区补顶寨苗民在吴二过及吴老叟等率领下暴动,经清军镇压及时叛时服之经过。有《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辑文。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工程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肆叶护可汗”(2355页)。
朝鲜族民间传统节日。亦称“嘉俳(排)”。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八月条载:“十五日,东俗称秋夕,又曰嘉俳”。据载,始自朝鲜新罗王朝时期。《三国史记》载,新罗儒理尼斯今“使王女二
南北朝时期北魏法令总称。亦称“后魏律令”。拓跋鲜卑建立北魏后,使用汉族士人,根据《汉律》,参酌魏晋南朝各律,先后九次编纂修定法典。(1)天兴元年(398),道武帝拓跋珪命三公郎王德定律令,申科禁,除前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拜都氏。世居叶赫地方。字小尹,号耐圃。乾隆三十六年(1771)举人。嘉庆元年(1796),自处州调守嘉兴。七年(1802),擢贵州督粮道。历官贵州,云南,河南按察使,太仆寺卿
即“马湩”(159页)。
?—1635明代大臣、诗人。字腾仲,安徽和州(今和县)人。回族。天启二年(1622)进士,授浙江山阴知县,有清操。崇祯元年(1628)授御史,劾罢魏忠贤党徐绍吉等。后出按四川,曾上书革积弊十事。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