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王
见“耶律安端”(1311页)。
见“耶律安端”(1311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北部。牧地当潢河(今西拉木伦河及其下游西辽河)北岸。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全宁卫,后属兀良哈北境。至达延汗曾孙苏巴海,号所部为巴林,与喀尔喀为兄弟部落,役属于察
唐在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永徽元年(650)以平服车鼻可汗后置,析其众于郁督军山(又称乌德犍山,今蒙古境内杭爱山北)。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隶单于都护府管辖。
见“耶律李胡”(1312页)。
湖名。又称“捕鱼儿纳浯儿”。“纳浯儿”蒙古语意为“湖”。即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贝尔湖。《一统志》作“布雨尔湖”,《水道提纲》作“布伊尔湖”。有哈拉哈河汇入,乌尔逊河流出,面积约600余平方公里。环湖水草
即“貊”(2370页)
汉族对居于贵州威宁一带白族的称谓。因共有九姓,故称。详见“白族”(596页)。
明清时对水族之称呼。分布在贵州都江、独山、荔波、黎平及广西柳城、南丹等地。男子喜涣猎,女子善纺织,所织布称水家布,享有盛名。妇女穿桶裙、短衣,四围缀花边。逢岁首男女成群而舞。相悦者可缔婚。与徭僮、侗等
书名。明金幼孜(1368—1431)撰。1卷。幼孜本名善,以字行,新淦(今江西新干)人。建文二年(1400)进士,授户部给事中。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十七日成祖北征瓦剌答里巴、马哈木等,至八月初一
藏语音译,意为“一两银元”。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有两种:一种正面正方形内铸藏文“宣统元年”,下方铸面值“一两”字样,背面为一法轮图案。1909年铸造;另一种规格与第一种相同,铸有“扎西达杰”(意为
见“萧辅道”(19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