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满
见“亦思马因”(873页)。
见“亦思马因”(873页)。
1885—1938近代白族政治活动家和法学家。字蓉溪,又字熔西、膺希。笔名崇实。云南大理喜洲人。张氏为南诏、大理国白族大姓之一,至清代因民族歧视而附会为祖籍“江南凤阳人”。祖张其仁为道光六年(1826
?—1177西辽承天太后,1163—1177年执政。契丹族。西辽创建者※耶律大石女,仁宗※耶律夷列妹。绍兴十三年(1163),仁宗卒后奉遗诏权王国事,号承天太后,下年,改元“崇福”。七年(1170),
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克勒尔氏。初为察哈尔部宰桑。天聪六年(1632),后金征察哈尔时,率80户至哈屯河岸。崇德元年(1636),受太宗使者招,渡河归清,授三等昂邦章京世职。寻任户部侍郎。顺治元年(
彝语音译。意为孤独的奴隶。旧时四川凉山雷波一带彝族对一种单身奴隶的称呼。系由从外地抢劫而来的汉族或其他民族成员构成。住在主子家中,一年到头无休止地为主子劳动,如田间生产,放牧牛羊,家内杂役等,毫无人身
见“移涅可汗”(2069页)。
回、东乡、保安、撒拉等族婚姻习俗。又称撒喜。流行于甘肃、宁夏,青海、福建、河南、山东等地。源自古代波斯、阿拉伯人婚礼中之“撒金豆”及宗教信仰之俗。侨居中国的波斯、阿拉伯穆斯林巨商结婚时,于婚礼当天在女
渤海人对其国王的称呼。渤海民在不同场合对其王使用不同称呼:民间俗称“可毒夫”,笺表书“基下”,而当面则呼“圣王”。
官名。渤海王国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三省之一的政事堂长官,位居宣诏省左相、中台省右相之上,比唐之尚书令,是渤海王国最高行政长官。统领百官,执掌政事堂所辖六部十二司行政、司法工作,负责与左、右相共同审议王
清朝大臣。字君锡。蒙古正黄旗人。道光十八年(1838)进士。同治元年(1862),任甘肃布政使。六年(1867),赏三等侍卫,为驻藏帮办大臣。七年,升驻藏办事大臣。八年,整顿藏务。十年(1871),以
官名。元代始置,职位仅次于安抚使。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六品,为安抚使佐贰。参见“安抚使”(9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