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尔哈齐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职司修建城镇街市、开山修路等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职司修建城镇街市、开山修路等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独石口外,东与北接察哈尔镶白旗,西与南抵察哈
1700—1737清代青海广惠寺高僧。藏族。生于夏琼寺附近之春察刚阿地方热姓家。六七岁于夏琼寺学习藏文和诵读,由堪布授居士戒。康熙四十六年(1707),被确认为前世活佛转世灵童。次年,坐床。从曲藏丹巴
?—1736清朝将领。陕西宁夏(今宁夏区银川市)人。回族。康熙三十九年(1700)一甲一名武进士,授头等侍卫。四十五年(1706),授直隶昌平参将,累迁云南永北总兵。五十九年(1720),与总兵赵坤率
古山名。所指众说不一,或认为是大兴安岭北段之伊勒呼里山或格尔布尔山;一说是今外兴安岭南麓支脉扎格德山(旧称雅玛岭);也有说是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山。南北朝至隋之钵室韦依此山而居。
书名。清代回族人金天柱撰。天柱,字北高,金陵(今南京市)人。乾隆三年(1738),官翰林院四译馆正教序班。该书以问答式,分别介绍伊斯兰教饮食、服色、礼仪、诚信、容体、释名等方面的常识,以解释异教及世俗
清代台湾高山族向官府交纳的人丁税。凡内附的高山族(即“熟番”),得载入额编,不论男女,按丁输饷。据连横《台湾通史》载:“旧例壮番每丁征米一石七斗,少年一石三斗,番妇一石”。雍正三年(1725),诏豁免
即“使犬部”(1457页)。
敦煌莫高窟17窟藏文题记之遗存。共3行,墨书,题于门壁土墙之中上部,文字被门框划残,遂难窥全貌。从文字看当是吐蕃文字改革后者。所存残文义为“甘州之众人……之……每……谒见之后……(献)九(匹)氆氇……
北凉段业年号。397—399年,凡3年。
见“法因河卫”(15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