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唐代回纥可敦(后妃)。第三代可汗※英义建功毗伽可汗之妻。仆固怀恩幼女。大历三年(768),光亲可敦卒,次年,被唐封为崇徽公主,适可汗为继室。唐遣侍郎李涵侍节册拜可敦,赐缯丝2万。
1032—1083宋代唃厮啰政权第二代继嗣者。※唃厮啰第三子。自幼随母乔氏(当地大首领),居历精城(今青海西宁市多巴镇),受到良好教育。九岁,受宋封为会州刺史。父在世时,即已参予军机政事,随父驰骋沙场
即“嫩真”(2482页)。
金大臣。曷懒路爱也窟河人,后徙真定(今河北正定县)。女真族。乌古论氏。以勇略被完颜宗辅选充扎也(侍从)。后从完颜宗弼(兀术)征战,补曲院都监。皇统元年(1141),领汉军千户、历迁同知郑州防御使事、太
1432—1496萨迦派密法传承贡噶支派之创始人。藏族。生于吐蕃创造文字大德图弥桑布扎家族,故称图敦(意为图族上师)。幼名扎阿杰布。从绛巴林巴受比丘戒。师事扎托巴索南桑波,学习萨嘉派子孙院所传密法。明
唐代南诏神武王阁罗凤年号。769—779年,凡11年。一说始于749年,凡31年;另一说始于751年,凡29年。
?—1663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托和洛氏。崇德三年(1638),任吏部主事。六年(1641),随郑亲王济尔哈朗围明锦州。顺治二年(1645),迁吏部启心郎。四年,授云骑尉世职,晋世职骑都尉兼一云骑
鄂温克语音译,意为“同猎者”。家族公社时期,每个“乌力楞”(公社)的生产由“新玛玛楞”(家族长)指挥,被分配去同一地区狩猎的人,称“安格那如”。一般约四五人,从中选出一名“给靠列都阿楞”(行猎长),根
919—951即辽世宗。辽朝第三代皇帝。947-951年在位。小字兀欲,又作隈欲、乌云。契丹族。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孙,人皇王※耶律倍长子。史称其仪观丰伟,内宽外严,善骑射,乐施予,有众望。自幼备受辽太
古城名。吐谷浑所筑。《太平寰宇记》卷154载:“三足城皆吐谷浑昔有此地时所筑”。故址在今甘肃临潭县东新城一带。属洮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