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河
元代地名。岭北地区重要屯田基地之一,与称海齐名。位于岭北行省西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一作二十二年),并和林屯田军千人入五条河。成宗大德三年(1299)并于称海。仁宗延祐三年(1316),罢称海屯田,复立该地屯田。七年,调军千人驻屯。
元代地名。岭北地区重要屯田基地之一,与称海齐名。位于岭北行省西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一作二十二年),并和林屯田军千人入五条河。成宗大德三年(1299)并于称海。仁宗延祐三年(1316),罢称海屯田,复立该地屯田。七年,调军千人驻屯。
官名。清代驻防旗兵官之一。专城官(一城中首席官),正四品。属官设防御、骁骑校等。畿辅设此职者有宝坻、东安、采育、固安、雄县、良乡、霸州,此七地各设一员。管内例应上达之事,即由该职直达兵部。密云副都统兼
金代苛捐杂税名目。《金史·食货志》:“官田曰租,私田曰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镪多寡,征钱曰物力”。上自公卿大夫,下至民庶,皆征之,无苟免者。近臣出使外国,以其受有
渤海语音译,“王”之意。渤海人在不同场合对其国王使用不同称呼:对面呼“圣王”,民间通俗称“可毒夫”,此为表笺用语。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十九年(1282),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由北平王改封。
原为※奚族部族名。又作楚里迪、锄骨里。为奚5部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是部仍沿此称。至辽圣宗时(982—1031),为34部之一,居潭州(今辽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
官名。简称参政。唐、宋始置。辽、夏、金、元沿之。辽南面朝官中书省下设参知政事。金尚书省置2员,从二品,与左、右丞同为执政官,佐宰相治省事。元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于中书省置参政1员,多时
内蒙古诸盟之一。因清代鄂尔多斯部7旗在伊克昭(“大庙”)会盟,故名。现移伊金霍洛旗之成吉思汗陵寝,原在此处。在内蒙古自治区南部、黄河以南。地处鄂尔多斯高原,北负阴山,多草原,当河套膏腴之地,可耕可牧。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
书名。和硕庄亲王允禄等奉敕撰。12卷。满汉合璧。前后两次编纂而成,雍正元年至五年(1723—1727)部分完成于雍正九年(1731);雍正六年至十二年部分纂于雍正末年,同时付梓。记雍正年间(1723—
高句骊国军职名。其名仅见于《新唐书·高丽传》。比唐之中郎将。其上军官称※“大模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