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约制度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即“兀鲁兀”(109页)。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
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顺宁府(今云南凤庆)推行改土归流,布朗族土知府被革职,所属13寨布朗族极为不满,凭据天险,联合附近各族人民起义,杀指挥、千百户等官兵数十人,声言据顺宁、蒙化(巍山),攻腾越
河流名。老哈河支流。蒙古语称霍尔霍河。发源于今内蒙古宁城县和喀喇沁旗交界处的葛家洼梁顶。全长150华里。汇大小数十条河流而成。在黑城附近汇入老哈河。黑城在历史上为名城。战国时期有右北平郡的平冈。西汉著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原名鄂城清真寺。寺在湖北省武昌清真寺巷。传说创建于唐贞观初年。寺原在望山门内,建于明代,乾隆十六年(1751),迁建于此。寺宽17丈,长15丈(约合2800平方米)。明末清初著名伊斯
清末政区名。全称“东路布特哈总管衙门”。康熙(1662—1722)中,清廷将分布嫩江流域之索伦(今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渔猎民族编旗设佐,置布特哈总管衙门领之。光绪二十年(1894),裁并衙门三总
见“淑慧长公主”(2118页)。
643或647—712唐代佛教高僧。华严宗实际创始人。祖籍康居,生于长安。本姓康,字贤首。风度奇正,利智绝伦。初应名僧义学之选,从玄奘法师译经。后以见识相异,退出译场,从智俨学《华严经》。28岁受沙弥
土司名。明置。宋宣和(1119—1125)中,田祐恭内附,世有其地。元改思州宣慰司。至正二十五年(1365),思南宣慰使田仁智遣都事杨琛归附明太祖,纳元所授宣慰诰。朱元璋授仁智三品银印,并授杨琛为思南
见“库页岛”(11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