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驿条例
元代制定的关于驰驿及给马标准的条例。至元八年(1271),兵部重新颁行。条例规定,各路官员若奉特旨或省部明文以急务乘驿者,依旧制。三品以上官员给马5匹,四品、五品官员4匹,六品、七品官员3匹,八品以下官员只给2匹。并就若干事例作了具体规定。至元二十五年(1288)以后,多次修订,并核减了原给马数字。
元代制定的关于驰驿及给马标准的条例。至元八年(1271),兵部重新颁行。条例规定,各路官员若奉特旨或省部明文以急务乘驿者,依旧制。三品以上官员给马5匹,四品、五品官员4匹,六品、七品官员3匹,八品以下官员只给2匹。并就若干事例作了具体规定。至元二十五年(1288)以后,多次修订,并核减了原给马数字。
明代云南大侯傣族首领。受明封为大侯长官司(治今云南云县)长官。永乐二年(1404),颁给印符、金牌。三年(1405),遣子刀奉董贡马及银器,明赐以钞币,六年(1408)复遣第不纳狂至明廷入贡,赐予如例
※叶尔羌汗国第七代汗。※阿黑麻汗之孙、帖木儿速檀之子。初任阿克苏总督。约1630年※阿不都·拉提甫汗卒,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异密立之为汗。即位后,任用阿克苏旧臣,引起叶尔羌异密们不满,统治集团内部斗
见“忽母思部”(1489页)。
旗地红册内所载的余地。清代诸如存留、丈余、旗退、绝户等项旗地的总称。入关初以圈地分给旗人而尚有存留,八旗、内务府等机构陆续清丈出来的余地,丁缺之户退交公中之地,驻防旗人交出在京所受之地,户绝而又无人承
①见“不欲鲁罕”(270页)②见“梅禄”(1979页)。
德昂族弦乐器之一。流行于云南潞西邦外等地。状似汉族三弦,由弦杆、弦耳、弦线、弦鼓四部分组成,弦用马尾捻成,用牛角削的薄片弹拨。多用于歌舞和宗教节日时伴奏。
?—1779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瓜尔佳氏。驻防吉林。乾隆十三年(1748),从经略大学士傅恒征金川有功,自护军擢至二等侍卫,累迁副都统。二十年(1755),以参赞大臣随军征阿睦尔撒纳,因奋勇击杀立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位于拉萨大昭寺以西,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兵营地。因衙门前有石狮一对,藏人俗称其为“夺僧格”。咸丰七年(1857),藏中不靖,将离城较远之北郊扎什城驻藏大臣衙门及兵营移至拉萨城,官兵在扎正
渤海国宗王。高王※大祚荣子,武王※大武艺弟。武艺在位时,唐开元十七年(729)二月,奉武王命朝唐,被唐封为游击将军,留侍宿卫。
明清湖广土家族土司名。永乐四年(1406,一作十三年),以散毛长官司改置(治今湖北来凤土家族自治县),隶施州卫。据载元至元三十年(1293),于此置散毛洞蛮夷官。次年升为散毛府。至正六年(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