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阻午可汗”(1259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巴木巴尔之祖父。率部驻牧于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与祖邦保持密切联系。信奉藏传佛教格鲁派。雍正九年(1731),遣使阿尔巴图、沙喇布丹津赴西藏礼佛。时值西藏阿尔布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所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作阿奇卫,并说清代阿奇噶珊,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尼满噶珊之北,与穆克图哩山、实尔固辰噶珊相近。
高句骊国第十七世王丘夫的谥号。亦称小解朱留王。丘夫于晋简文帝咸安元年(371)继位,孝武帝太元九年(384)死,葬于小兽林,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1833清代青海 高僧。藏族。嘉木样二世入经院学习时,拜其 任参直合堪布与赴内地所需费用,皆由嘉木 世提供。曾为嘉木样二世传授弥多罗灌顶。经章嘉饶悲多吉认定为参直堪布阿旺加毕旦巴拉杰转世化身,于乾
湖名。藏语音译,意为“天湖”,蒙语称“腾格里海”。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以北当雄县和班戈县间。面积1993平方公里,有波曲等水注入其间,为西藏第一大湖,全国第二大咸水湖,亦是著名佛教圣地之一。
见“阿旺罗桑曲旦”(1244页)。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五代时吐谷浑部首领之一。吐[谷]浑节度使※王义宗后裔。历任北汉吐[谷]浑府都督留后、汾州团练使。北宋建隆元年(960),率所部与原后周昭义节度使兼中书令李筠共同反宋,与宋战于泽州(今河南晋城)南,兵败
明代瓦剌官员。汉名马克顺。回回人。仕瓦剌,历任使臣,周旋于明廷、东西蒙古间。正统元年(1436),随瓦剌脱欢使臣阿都赤朝贡,被明廷封为指挥佥事,赐以冠带。次年,复至京朝贡。后屡随瓦剌使臣阿都赤等朝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