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舍城
见“乌舍国”(335页)。
见“乌舍国”(335页)。
? —1732清初文臣。满洲镶红旗人。兆佳氏。康熙四十三年(1704),由笔帖式授礼部主事。五十六年(1717),兼副参领。五十七年迁工部员外郎。雍正三年(1725),迁参领,擢镶红旗满洲都统兼火器营
契丹官职名称。即枢密使兼平章事(宰相),为朝廷最高官吏,皇帝最高辅臣。枢密使兼宰相制度始于五代后晋,契丹袭用。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曾三次出使契丹的余靖,在《武溪集·契丹官仪》中称:“契
见“吐迷度”(767页)。
见“亦文山卫”(873页)。
古水名。一作它漏河。见于《新唐书》。即《魏书·勿吉传》之太鲁河。所指与太鲁河略有差别,太鲁河仅指今洮儿河,他漏河尚包括洮儿河注入嫩江后之嫩江下游流段(一说仅指洮儿河,或说还包括今松花江东流段)。达末娄
见“俺答汗”(1884页)。
见“賨人”(2294页)。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
见“西强城”(700页)。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昔博赤”、“实保齐”。掌鹰隼之事者。《南村辍耕录》:“昔宝赤,鹰房之执役者”。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蒙元皇室、诸王位下及诸路、州、县广置打捕鹰房,由专人饲养海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