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延氏
金代女真姓氏之一。参见“乌延部”(334页)。
金代女真姓氏之一。参见“乌延部”(334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天历二年(1329),世祖第九子镇南王脱欢子帖木儿不花由镇南王改封。
?—835唐朝宰相。字广津。先世为乌丸王氏。一说系太原名望汉王霸之后裔。左补阙、温州刺史王晃子。博学好古,工属文。贞元八年(792),擢进士,登宏辞科,任蓝田尉,进起居舍人。元和三年(808),取怒宰
书名。宋洪皓撰。三卷。成书于绍兴二十六年(1156)。皓字光弼,江西鄱阳人,政和(1111—1118)间进士。南宋建炎三年(1129),以征猷阁待制假礼部尚书出使金国,被拘留燕京15年,其间随笔录有关
解放战争时期重要战役之一。1948年8月,为配合东北野战军发动辽沈战役,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决定由华北野战军组织第二次绥远战役。9月24日至27日,华北野战军先后攻占丰镇、集宁、凉城、和林、清水河、卓资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在※珞瑜的旁兴、加热萨地区设5个珞巴定的俗称。“定”略似内地的乡、保。位于珞瑜地区的东部、雅鲁藏布江沿岸。原为珞巴族聚居地。清光绪七年(1881),※噶郎王统辖了※白马岗,遂在此按地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所设※忽石门卫同作哈实玛卫。
见“罗卜藏额璘沁”(1422页)。
景颇语音译。解放前云南陇川邦瓦景颇族地区“山官”(辖若干村寨的世袭首领)委任管理村寨之代理人。随着“山官”辖区的扩大,难以独自管理,遂从其辖区内委任一个有威信和办事能力强的人代为处理村寨事务。授职时对
渤海国第三世王大钦茂的谥号。取意于其人于唐开元二十五年(737)继位后,偃武修文,使渤海区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皆得到迅速发展,一生以“文治”著称。钦茂于唐贞元九年(793,一作十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
部分纳西族的自称。“纳”意为“大”、“黑”;“汝”意为“人”或“族”。他称“摩梭”。主要分布在四川木里藏族自治县和盐边、盐源等县。详见纳西族(12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