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古新
见“兀慎”(107页)。
见“兀慎”(107页)。
见“蒲类海”(2319页)。
彝语音译。意为按下种量交纳实物地租。旧时流行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一带彝族奴隶社会的一种剥削制度。主要实行于高寒山区刚开垦的贫瘠土地。为定租的一种。下种2斗,则交给土地主人2斗粮。出租者为黑彝及富
南朝时在部分南方民族地区设置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机构。据《南齐书·州郡志》载,当时在南方一些僚人、俚人聚居区设有越巂僚郡、岩渠僚郡、始平僚郡、沈黎僚郡、甘松僚郡、吴春俚郡等等。朝廷授予当地本民族首领一定
春秋末年越国著名冶匠。于越人。善铸剑,与吴人干将同师,闻名于世。曾为越王允常铸造5剑,锋利无比。楚王闻之,以重宝请此2人作剑。与干将“凿茨山泄其溪取铁”铸成宝剑3把,一曰“龙渊”,二曰“泰阿”,三曰“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布尔堪卫。永乐四年(1406)十月,与密陈卫同时设立。在今嫩江支流的绰尔河流域。天顺五年(1461),其首领与朵颜使臣来朝时,始赏给印信。成化二个(1466)九月,使
见“额济纳土尔扈特部”(2537页)。
即“主儿勤”(620页)。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古族名。※戎的一支。居于晋南。周宣王三十六年(前792),曾与※条戎一起击败来伐之周师。
纪传体史书。原称《太史公书》、《太史公记》或者称《太史公》。西汉司马迁(前145—前86)撰。130卷。迁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人。少好学,及长漫游名川大山,考察古迹,采集传说。父司马谈卒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