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乌苏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在玛纳斯西80里。即今新疆沙湾县乌拉乌苏。清朝在此设有台站(驿站)。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在玛纳斯西80里。即今新疆沙湾县乌拉乌苏。清朝在此设有台站(驿站)。
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索伦乡红光三村南山坡石砬子上。此为两山谷相交处,座西向东。题字距地面半米,相近两处,可辨者70余字。
见“甫门河卫”(1048页)。
十六国时期陇西鲜卑之一支。以鲜卑大人裕苟领部而得名。东晋太元十二年(387),与密贵、提伦二部于六泉(在襄武县东北,今甘肃陇西东北,一说在高平,今宁夏固原)被西秦苑川王乞伏国仁率3万骑袭击。寻高平鲜卑
即“俺答汗法典”(1886页)。
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一译达木巴都噶尔。绰罗斯氏。清札萨克亲王伯什阿噶什兄达瓦克什克之子。初游牧于沙喇伯勒(位于伊塞克湖北)境。乾隆二十年(1755),随伯什阿噶什附清,驻牧额尔齐斯,授协理台吉。
元惠宗(顺帝)妥欢帖睦尔年号。1333—1335年,凡3年。
苗族民间头人※寨老、※活路头、※牯脏头和※鬼师的总称。“四老”实行社会分工,分别负责带领生产劳动,调解纠纷,主持宗教仪式及祭祀活动,口授历史传说、诗歌、教育族人等。为自然形成的各种头领。不脱产,均为男
1383—1415明代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黑帽系第五世活佛。“噶玛巴”《明史》译作“哈立麻”。本名却贝桑波。生于娘布地区的阿拉娘。古如仁清之子。4岁从师喀觉旺波学法。7岁在工布的孜拉岗出家。明建文三年(
元朝官署名。掌明宗八不沙皇后宫事。文宗天历二年(1329)置。设寺卿六员,秩正三品,下领少卿、寺丞各二员。八不沙皇后卒,又掌脱忽思皇后宫事。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察喇克、札拉克、辄勒克。原义为“四分之一”、拃、秤子。此指重量单位。各地标量不同,有10斤、20斤、16斤为1察拉克者。但称量药材、生丝、香料的察拉克是称量粮食之察拉克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