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赞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布燮之下,※酋望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布燮之下,※酋望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扎敦卫。永乐四年(1406)十一月,扎童、撒儿忽等处女真首领40人入朝贡马,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撒儿忽卫同时设立。治今何地未详,约在黑龙江下游撒儿布湖附近。
1717—1797清朝大臣。初为满洲正蓝旗人,改隶正白旗。章佳氏。字广廷、文成、号云岩。大学士阿克敦之子。乾隆举人。十三年(1748),随兵部尚书班第征金川土司莎罗奔叛乱。二十年(1755),授参赞大
地方官署名、行政区划名。魏晋始置,北朝、隋、唐初行之,称行台。金初曾建行省制。蒙古国时期,沿金制,地方有征伐,设行省分掌军民之事,相继建有燕京等处、别失八里等处,阿母河等处行尚书省,未有定制。中统元年
清朝官员。字广蕴,顺天大兴(今北京市)人。回族。雍正八年(1730)中进士,以刑部员外郎擢山东道监察御史。乾隆帝即位,诏征直言之士,曾上疏陈安民五事,主张轻徭薄赋,守官应以民事为重,巡狩应尚俭朴,并提
藏语“mang po rje”之音译,意为“众人长者”、“众人之王”或“众人之尊者”。系对吐蕃地方领袖人物的尊称,后成为人名组成部分。在唐代吐蕃大臣中多见有此称谓,冠于名前,以示其尊。亦有专以此为名者
即“高升泰”(1916页)。
1913—1940抗日将领。满族。吉林省敦化人。1932年9月,参加东北抗日救国军,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赴天津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活动。后返回东北,任抗日工农义务队政治指导员,开展牡丹江流域的
见“夷离毕”(760页)。
?—1756清代将领。索伦人。姓阿尔拉氏。隶黑龙江镶黄旗。乾隆二十一年(1756),以三等侍卫从征伊犁,于哈拉塔勒战死,恤荫云骑尉。
西夏译经者称号。直译相佑助者。辅助主译者译经,分工负责记录、翻译、核定译文、润色词句。在《西夏译经图》中16人分列主译者左右,其中8名僧人有姓名题款,4人为党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