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郎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清初短时期内汉人爵名。参见“阿达哈哈番”(1235页)。
唐朝纳抚※奚族所置州名。据《新唐书》载,李渊建唐不久,曾置※饶乐都督府以安顿奚部附唐部落。武德五年(622),又析饶乐府奚部落民新置鲜州,初治于营州(今辽宁省朝阳)界内,隶营州都督府。成为唐建奚九部之
即“绝奴部”(178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鄂山卫,并说清代有鄂山,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北77里。
哈萨克汗。又译比里剌失。※塔赫尔汗兄弟。1533—1538年在位。时汗国处于分裂状态,各部自立可汗,各据一方。如汗国西部之阿克买德汗和七河流域的托格木汗,都各自为政,拒不服从其管辖,直接控制人口仅有两
金将领。女真族。完颜氏。泰州都统※完颜婆卢火孙。善骑射。年20,以本班祗候郎君都管从征,以功授修武校尉。熙宗皇统二年(1142),权领泰州军。攻陕西,至泾州,大破宋兵于马西镇,超迁宁远大将军,袭猛安。
即“辽阳等处行中书省”的简称(662页)。
藏族部落名。亦称尼隆大部落。青海“环海八族”之一。在青海湖南岸共和县境内。南抵青海南山,东达日月山与湟源县相连,西越橡皮山与乌兰县相接,西北接刚察县及天峻县,东南接贵德县。气候湿润,水草丰茂,宜于畜牧
1820—1892藏传佛教宁玛派僧人。全称绛央钦泽旺波·衮噶丹白坚赞贝桑布。藏族。生于德格,出身贵族虐氏。12岁被认定为活佛。道光二十年(1840),周游卫藏3大寺及萨嘉寺,寻访圣迹,依150余大德为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山”。又译塔格。清代史籍多用以称天山南路诸山,如海都塔克、英额齐盘塔克等。今有的山仍沿用此称,如库鲁克塔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