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勐改流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俗。清乾隆十一年(1746),实行改土归流,在三勐地设缅宁厅,为通判治所,属顺宁府(今凤庆县)辖。于是“三勐为一”,土司被废。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俗。清乾隆十一年(1746),实行改土归流,在三勐地设缅宁厅,为通判治所,属顺宁府(今凤庆县)辖。于是“三勐为一”,土司被废。
见“胜纳哈儿”(1713页)。
参见“枢密”(1293页)。
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喀尔诺特氏。世居察哈尔地方。原系察哈尔汗之宰桑。天聪八年(1634),察哈尔林丹汗败亡后,率众430人来归,授一等梅勒章京世职。崇德六年(1641),随清军围明锦州,败明经略洪
阿拉伯语音译。又译穆士林或穆思林。①为“归顺者”“顺从者”之意。指顺从伊斯兰教唯一的神“安拉”(中国穆斯林或译为“真主”)旨意的人。为伊斯兰教信徒之通称。 ②有以此为人名或书名者。如阿拉伯伊斯兰著名学
县名。民国三年(1914),改清平县置。元置溱洞涪洞等处长官司、横坡长官司,属播州安抚司。明洪武十四年(1381),置清平堡。二十二年(1389),改清平卫,治在堡北,隶贵州都司。二十三年,指挥司建土
见“九姓铁勒”(36页)。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彝名“尼木立立土司”。远祖普卜为大理彝民,宋末降附蒙古军后随征建昌(今四川西昌)。至元十六年(1279),特授建昌世袭镇国上将军、建昌宣慰使司(罗罗斯宣慰司)宣慰使,遂在此设衙定居
?—23匈奴大臣。须卜氏。※须卜当与王昭君女※须卜居次之子。任匈奴大且渠。新莽天凤二年(公元15年),被王莽封为后安侯。五年(公元18年),受呼都而尸道皋若鞮单于所遣,与醯椟王至长安(今陕西西安)奉献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包维翰著。民国二十三年(1934)成书。铅印,1册。全书分18部分;一卓索图盟7旗;二哲里木盟10旗;三昭乌达盟13旗;四锡林郭勒盟10旗;五乌兰察布盟6旗;六伊克昭盟7旗;七
?—1688清朝将领。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卓哩克图亲王乌克善次子。崇德七年(1642),随军征明,与贝勒绰尔济于螺山败明总兵白广恩,继败敌于渔梁桥。顺治元年(1644),以功授一等台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