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冠
即柱后惠文冠、獬豸冠。本为战国时楚王所戴之冠。秦御史、汉执法官吏、使节亦戴用。《后汉书·舆服志下》:“法冠,一曰柱后。高五寸,以为展筩,铁柱卷,执法者服之,侍御史、廷尉正监平也。或谓之獬豸冠。”魏、晋、南北朝多沿用,亦作侍御史等执法官的代称。唐代为御史大夫、中丞、御史之服。
即柱后惠文冠、獬豸冠。本为战国时楚王所戴之冠。秦御史、汉执法官吏、使节亦戴用。《后汉书·舆服志下》:“法冠,一曰柱后。高五寸,以为展筩,铁柱卷,执法者服之,侍御史、廷尉正监平也。或谓之獬豸冠。”魏、晋、南北朝多沿用,亦作侍御史等执法官的代称。唐代为御史大夫、中丞、御史之服。
官名。三国魏文帝时始置,秩三品,掌全国财赋统计和支调,相当于汉代计相,下设度支郎。晋沿置,常参与制定克敌、安边之谋略,领度支、金部、仓部、起部四曹及郎官。南北朝亦有。北齐又增左户、右户、库部等曹。隋开
清末湖北革命团体。宣统二年八月(1910.9)由群治学社改组成立。主要发起人为杨王鹏、李抱良、章裕昆等,杨任社长。以“联络军界同胞,讲求武学”为公开宗旨,暗中进行革命宣传、组织工作。在武昌新军中吸收社
即“秦庄襄王”。
朝服冠戴。历代制度沿革不同,如玄冠、通天冠、梁冠等名称。清代则为朝会、祭祀大典所戴桂冠的专称。冠胎高耸,略呈圆锥形,上有顶珠为饰,乃最尊之礼冠。冬称暖帽,夏称凉帽。有帝后之冠与品官之冠。皇冠顶金龙三层
与步、浦相同,均为舶船之埠头、渡头。因其地往往货物充足,商业繁盛,故又称商埠。参见“埠头”。
1838—1872清云南澄江人,后移居玉溪,号盛斗。回族。伊斯兰教哲赫林耶教派“大尔令”(学者)。咸丰、同治年间贵州回民起义,云南布政使岑毓英欲借其在教中之声望,令往招抚。至贵州后归附起义军,受重用。
官署名。唐垂拱元年(685)改左尚方署置,隶尚方监(少府监),设令一员、丞五员为正副长官。掌车辇伞扇及画素刻镂与宫中蜡炬等杂作,供天子皇室妃主王公贵族车辂。另有监作、典事等官。初为中署,开元初升上署。
又称拨船。剥亦作駮、驳。漕运遇有浅阻,分拨载运之船只。清顺治初年,官备涂红之直隶拨船六百艘,自天津起拨运至通州,每船给田十顷,收租以赡养船只,免其科征。康熙三十九年(1700)裁革,改为封雇民船剥运。
即“福建船政学堂”。
法律用语。交官吏验明证件。秦律不允许本国人与未经官吏验明证件的别国人做交易。《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客未布吏而与贾,貲一甲。”“何谓布吏?诣符传于吏是谓布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