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分职诸曹之一。北魏、北齐于诸县置租曹掾,主租赋之事,见《隋书·百官志中》。
皇帝特旨命某官员进见,称召见。《史记·田叔传》有诏召见卫将军舍人语。清朝官吏奉特旨召见者皆属高级官员,其他官员均为循例引见。
文书名。参见“奏折”。
官名。大理寺属官,北齐置二员。唐朝置二至四员,从九品下,掌率狱吏,检校囚徒及枷杖之事。北宋初废大理狱,不置,神宗元丰元年(1078)复置,领右治狱五案,掌其推鞫。哲宗元祐三年(1088)罢,绍圣二年(
金代官员升迁的方式之一。凡以廉察而升者,称为廉升。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渐尚王之下。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六品,隶上都留守司。职掌同大都警巡院。置达鲁花赤、警巡使各一员,副使二员。
“大行台郎中”的省称。
官制用语。国家监察制度之一。即由监察官员对政府官吏的违法或失职行为提出检举,请求惩治。秦汉以来,历代设有御史等官,专司其职。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为:一、稽核各路进出款目册报;二、稽核各路预算、决算;三、管理各路公产、公物;四、其他铁路所属一切款目收入。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