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命大臣
皇帝临终前遗诏所定协助新主之大臣如清朝咸丰帝临终前定载垣、肃顺等八人为顾命大臣。
皇帝临终前遗诏所定协助新主之大臣如清朝咸丰帝临终前定载垣、肃顺等八人为顾命大臣。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广东部分置,各一人,正五品。参见“广东部”。
官名。清朝户部仓场衙门之主官。又称仓场总督、仓场侍郎。顺治元年(1644)仿明制置,设汉总督仓场侍郎一人。康熙十八年(1679)定满、汉侍郎各一人。掌理漕粮之积储及北运河运粮事务。下设笔帖式、经承、门
官名。见“尚方令丞”。
官署名。汉朝为郡国主管水利的机构,以掾领之。三国时魏或于大将军、相国等府置之,为诸曹之一,以掾、属领之。晋初不置,后或置或罢,改以参军主之。晋御史台十三曹有水曹,以侍御史主之。南朝宋、梁、北魏、北齐诸
即“奚监军”。
官名。清朝官署或办事机构之职官。一般为总办之副职,即帮助办理各项事务之意。其品秩视机构而异。如帮总办、帮提调等。清代后期中央或地方临时机构中主管官的副职,其资格略次于会办的,称为帮办。北洋政府沿置,设
官署名。元朝地方统军机构。设于世祖中统三年 (1262) 十月,置府成都,分府潼川,掌成都、潼川和吐蕃境内诸军。设都元帅、右副元帅、左副元帅、元帅等职。至元五年 (1268),改为西川统军司。
官名。西汉始置导官令及丞,主舂御米制作乾糒,属少府。东汉后改隶大司农,东晋及南朝均沿置,北齐称导官署令丞,属司农寺,置令及丞,又有御细部、麹面部、典库部等仓督员。隋沿置,设令二人,又有御细仓督、麹面仓
官名。三国蜀、吴置,职掌与镇北将军同,唯资历深者得任此职,历代皆不常置。三国蜀后主延熙六年(243),王平任此职,统汉中守军,以拒魏军。三国吴会稽王孙亮时,曾授魏降将文钦为此职。晋定为二品,禄赐与特进
清代吏部内部机构。掌督催四司议办事件,使其按期完成。设官有郎中、员外郎与主事,均无员额,由尚书在司员中轮派。其下设经承二人,以协助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