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注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注拟差遣的一种方式。吏部及转运司每季注拟一次,称集注,又称四时选。
宋代注授官员差遣的方法之一。吏部四选,川广定差等注授选人差遣窠阙,每季注集一次,故亦称四时选。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注拟差遣的一种方式。吏部及转运司每季注拟一次,称集注,又称四时选。
宋代注授官员差遣的方法之一。吏部四选,川广定差等注授选人差遣窠阙,每季注集一次,故亦称四时选。
官名。汉代郡都尉的属官有千人,掌领兵之事。《汉书·灌夫传》有“千人”,孟康注:“官主千人如候、司马也。”千人的下一级为五百,见《汉印文字征》。东汉时边郡部都尉屯兵系统的属官有千人、骑千人,千人主步兵,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正三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改称小“乐部上士”。职掌参见“大司乐中大夫”。
印和系印的丝带,官吏印章的统称。凡治事的命官皆颁有印绶,以示职权受命于天子,并代表级别和权力。历代有之,但具体制度或有不同。官印及绾印之组的合称。战国时,凡官印均称玺。至汉代,除皇帝与皇后、太子、诸王
官名。①南齐置,选拔魁健有武艺之士充任,使之前驱,以壮军容。《南齐书·王敬则传》:“敬则军大败,敬则索马,再上不得上,兴盛军容袁文旷斩之,传首。”②唐朝观军容使省称。《朱子语录》卷九一《礼八》: “唐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分左推、右推、寺案、知杂、检治五案,掌在京百司事当推治或时旨委勘及系官之物应追究事。哲宗元祐三年 (1088) 罢,以其事归户部。绍圣二年(1095)复
官署史,即光尉大夫办公的官署,在长安城南。见《三辅黄图》。
官名。亦称院判。金朝宣徽院置为属官,从六品。元朝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置二员,后定为正五品。俱位同佥下。朱元璋吴元年(1367)宣徽院置,正五品,位同知下、典簿上。官名。亦称宣徽院院判,金元置,
东宫官名。亦称太子内直监。北齐为太子门下坊殿内局长官,置二员。隋改殿内局为内直局,置官仍旧。皆正六品。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名内直郎,隶太子左春坊。官名。北齐置,见“殿内局”。
明清时知县之别称。对县官的尊称。其属员、部下都可这样尊称县官。
将官名。金章宗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侵宋时置,位在荡江将军下,掌领兵征战,事毕则免。见《金史·百官一》。武官名。金泰和中伐宋时置,是临时性质的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