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
官署名。为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简称右都威卫。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八月,由东宫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改立,仍统扎刺儿、忙兀、兀鲁兀,弘吉刺、亦乞列思五部探马赤军,隶徽政院。顺帝至正十三年(1353),复归詹事院管辖。置营于易州 (今河北易县),衙司在大都隆福宫内。设职同左都威卫。下辖行军千户所五,屯田千户所一。
官署名。为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简称右都威卫。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八月,由东宫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改立,仍统扎刺儿、忙兀、兀鲁兀,弘吉刺、亦乞列思五部探马赤军,隶徽政院。顺帝至正十三年(1353),复归詹事院管辖。置营于易州 (今河北易县),衙司在大都隆福宫内。设职同左都威卫。下辖行军千户所五,屯田千户所一。
机构名。清朝盛京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顺治十六年(1659)置,设满洲监督一人,由右司兼管。从银库领银采买秫秸,发给陵寝等处领用,年终核销。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官署名。指隐蔽的官府机构,为刑徒免罪后服役的场所。《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将司人而亡,能自捕及亲所知为捕无罪,已刑者处隐官。”或以为罪徒受宫刑后服役的场所。
官名。金大定二十年(公元1180年)于尚辇局设收支都监,掌给受之事,秩正九品。泰和四年(公元1204年)设同监,大安二年(公元1210年)省。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太医院使而置,一人,正五品,为太医院长官。二十二年,复改令为院使。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大同七年(541)于宫城西立士林馆,延学者为之。在馆内讲授、议论经义。
见“收掌”① 。
官名。金上林署所属有同乐园,以管勾二人主管。
专差御史名。清雍正间置,员额一人。后省。
里正的佐理人员。北齐之制,在城邑坊市之地,一区或在千户以上,置有里正二人,里吏二人;另有隅老四人,为民间所设职事,协助里正办理版籍、赋役等事务。
作为副职的官员称佐贰。《新唐书·食货志四》:“主以郎官,其佐贰皆御史。”清朝称州同、州判、县丞等为佐贰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