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丞
官名。① 帝陵次官。协助管理守卫帝王陵寝。北齐置为太常寺陵署次官。隋朝沿置,一员,从九品。唐朝初为从九品,高宗永徽二年(651)加为从七品上,玄宗开元(713—741)间省,天宝十三载 (754)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五陵台,置陵台丞为次官,各一员,从七品下,其启运、建初、兴宁、永康陵丞从八品下。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太常寺陵署置一员,从七品,位提点山陵、令下。②太子陵次官。唐朝每陵置一员,从九品下。
官名。① 帝陵次官。协助管理守卫帝王陵寝。北齐置为太常寺陵署次官。隋朝沿置,一员,从九品。唐朝初为从九品,高宗永徽二年(651)加为从七品上,玄宗开元(713—741)间省,天宝十三载 (754)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五陵台,置陵台丞为次官,各一员,从七品下,其启运、建初、兴宁、永康陵丞从八品下。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太常寺陵署置一员,从七品,位提点山陵、令下。②太子陵次官。唐朝每陵置一员,从九品下。
官名。金代武散官正四品下称昭勇大将军。元代武散官正三品称昭勇大将军。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元史·百官七·武散官》。武散官名。金始置,秩正四品下。元沿置,升秩为正三品。
官名。北魏置,为统兵武官。《魏书·尉拨传》: “(拨) 从讨和龙,迁虎贲将,转千人军将。”
官名,为上林苑令的副贰长官,助令掌苑中禽兽和居民等(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上林苑令”条。
(1)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掌军中医疗事务。军一级设总军医官,镇一级设正军医官,标一级设副军医官。(2)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军医官,其军阶分别为上尉、中尉、少尉,掌理海军医疗事
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三人:永北厅属顺州一人,镇南州一人,姚州一人;广西省一人,置于东兰州。
宋朝特别法之一。全称“诸仓乞取法”。宋初,吏人无俸禄,无以养廉。神宗熙宁三年(1070),因京师军粮仓吏人克扣军粮,遂给仓吏俸禄,定约束十条,严惩请托、勒索,称为仓法。其后,朝廷各司及州郡吏人皆依此法
见“都头”。武官名。宋置,为步军都头的副职,参见“都”。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属南大王院,掌南大王院部族军民之政。官署名,辽朝置,属南大王院,掌南院部族军民之事。其官有南院都部署、南院副部署。见《辽史·百官志一》。
官名。殷朝置。武官,主征伐。《殷虚编》第三三二片: “贞,勿乎(呼)寇伐工。”参见“多寇”。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掌田里之政令,主持均田制的执行。下设司均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