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奇木伯克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综本城及所属回庄事务。乾隆二十四年 (1759) 抚定回部,因其旧各置官,随征效力者并封三品阿奇木。时称管理叶尔羌、喀什噶尔、库车、和阗、阿克苏、乌什者为六大城伯克。共设三品伯克十二人,四品伯克八人,五品伯克十一人,六品伯克七人。
官名。清朝在新疆任命的总理回务的地方官员;为该地的地方长官。参看“伯克”条。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综本城及所属回庄事务。乾隆二十四年 (1759) 抚定回部,因其旧各置官,随征效力者并封三品阿奇木。时称管理叶尔羌、喀什噶尔、库车、和阗、阿克苏、乌什者为六大城伯克。共设三品伯克十二人,四品伯克八人,五品伯克十一人,六品伯克七人。
官名。清朝在新疆任命的总理回务的地方官员;为该地的地方长官。参看“伯克”条。
武官名。三国魏置,掌征伐。曹仁曾任此职,不常设。见洪饴孙《三国职官表》。
官名。北周置。驻同州,职掌同司会中大夫,总州务。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置同州总监以代之。参见“司会中大夫”。官名。同州,本为华州,西魏废帝三年(公元554年)改称。北周太祖宇文泰为西魏丞相时常居
官名。明清礼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1403—1424)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
国民党政府国家机关中的人员来源之一。国家机关中被雇用的人员称为雇员,在国民党政府各种机关的组织法中例有“得酌用雇员”的规定。雇员无须经过铨叙或甄别,其员额不固定,职务多数是书记。雇员支领最高薪额服务三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496)始置,员四十人,九品上,掌四门学教授之事,检试诸郡学生成绩,兼整理秘书省典籍。北齐沿置,员二十人,正九品上,隶国子寺。隋初沿置,员五人,从八品上,文帝开皇十三年(5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其属,司务厅,司务一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营缮、都水二司各员外郎一人,后革都水司员外郎,营
官名。主办文书的佐吏。汉朝州、郡、县皆分曹治事,诸曹下各有书佐。州部书佐位次从事,郡、县书佐则次掾、史,职主起草和缮写文书。由州郡县长官自行辟除。三国蜀、晋朝州郡沿置。魏晋南北朝亦为“功曹书佐”、“西
同“修撰”,见“修撰”条。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翻清译汉,誊缮专折,值日递折递牌,典守掌印,誊缮汇奏与核议各省折件等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翻清译文,誊
官名。金置,属卫尉司。员额四人,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