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下掾祭酒
意为门下掾首领。《后汉书·卓茂传》:“迁(卓)茂为京部丞,密人老少皆涕泣随送。及莽居摄,以病免归郡,常为门下掾祭酒,不肯作职吏。”古代重礼,饮酒必祭,以酒沃地示有先。祭时推长而有德者为之,称为祭酒。故祭酒有领袖、首领、尊者、长者之意。
意为门下掾首领。《后汉书·卓茂传》:“迁(卓)茂为京部丞,密人老少皆涕泣随送。及莽居摄,以病免归郡,常为门下掾祭酒,不肯作职吏。”古代重礼,饮酒必祭,以酒沃地示有先。祭时推长而有德者为之,称为祭酒。故祭酒有领袖、首领、尊者、长者之意。
官名。同“鸠氏”,见“鸠氏”条。
官署名。秩正三品,隶上都留守司。设于元仁宗延祐三年(1315)。掌守护察罕脑儿 (今河北张北县囫囵淖)行宫(又称西凉亭)及行营供办之事。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官署名,元仁宗延祐二年(公
参见“通政使司左参议”。
见“判州”。
官名。宋太祖建隆(960—964)中置,掌南郊仪仗之事,设副都部署佐之。后不常置。
即“详断官”。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户部侍郎为之,为户部头司人部司长官,从五品。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为户部郎中。官名。隋初民部司的主官为民部侍郎,炀帝改诸曹侍郎为郎,后又改民部郎为人部郎,唐武德初改
官名。北宋末年,大军出师征讨,诸军统制不相统属,即以其中一人为都统制,统率诸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御营司亦置。其后,各屯驻大军皆设,其副职为副都统制。官名。宋徽宗宣和年间,在作战时从各将官
官名。明清盐引批验所之主官。初,元朝于大德(1297—1307)年间置批验所,掌批验盐引。明朝沿置,以大使领之,计两浙四人,两淮、河间长芦各二人,山东一人,未入流。清朝设官十六:广东一人,直隶、山东、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京师高等审判厅、京师地方审判厅,以及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负责关押未决人犯。置所长、所官掌其事。民国时,关押刑事被告人的地方。置所长、看守主任及男女看守等,分别办理所中事务,由高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