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下封驳司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四年 (993)置封驳司,隶通进银台司,设同知给事中事二人为长官,凡制敕有所不便皆许封驳,其余常程公事依例施行者不得随意留滞。真宗咸平四年 (1001),令如有封驳事取门下省之印用之,因改封驳司为门下封驳司。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为门下省封驳房。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四年 (993)置封驳司,隶通进银台司,设同知给事中事二人为长官,凡制敕有所不便皆许封驳,其余常程公事依例施行者不得随意留滞。真宗咸平四年 (1001),令如有封驳事取门下省之印用之,因改封驳司为门下封驳司。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为门下省封驳房。
即“别试所”。
学官名。晋置,为郡学之长。见《华阳国志》一一“李毅”条。
官署名。五代后唐吏部置,掌官员告身文书所需绫纸、 轴、 朱胶等。 宋初属尚书省, 分设兵、吏、司封、司勋四司告身案,掌文武官、将校告身及封赠告身。置提举一人,以知制诰充
“行台尚书右仆射”的省称。
官名。明崇祯十七年 (1644) 三月,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改明军把总而置。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
官署名。①清末海军部军医司所属二科之一。宣统元年(1909)设于筹办海军事务处医务司。二年,改属军医司。同年,随司併入海军部。掌海军之卫生防疫,承办医疗材料的制造购备,经管海军医院及医务人员的使用和考
官名。僧官。《隋书·百官志(中)》:“昭玄寺,掌诸佛教。置大统一人,统一人。”参见“都统”。
官署名。清朝工部制造库二科之一。设经承等吏员办事。分掌各项物品制造与收贮之事。
满语官名。汉名为屯领催。清入关前所设,掌一屯之文书饷糈事。崇德元年(1636) 定屯守堡为噶尚拨什库,即屯拨什库。雍正(1723—1735)初,拨什库改为领催,即为屯领催。
元朝侍卫亲军机构。又称女直侍卫亲军万户府。原隶高丽女直汉军万户府,顺帝元统二年(1334)划入侍卫亲军系统。置营辽阳,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设达鲁花赤、万户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