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统制府
官署名。金朝置。正隆六年(1161),海陵王攻南宋时设立,共分三道: 浙东道水军都统制府、汉南道行营兵马都统制府、西蜀道行营兵马都统制府。亦称三道都统制府。设都统制、副都统制统领本道军兵,分路攻宋。
官署名,金朝置,掌军政及兵马。金国海陵王正隆六年(公元1161年)侵宋时,置三道都统制府和左右领军大都督,帅三十二总管侵宋。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金朝置。正隆六年(1161),海陵王攻南宋时设立,共分三道: 浙东道水军都统制府、汉南道行营兵马都统制府、西蜀道行营兵马都统制府。亦称三道都统制府。设都统制、副都统制统领本道军兵,分路攻宋。
官署名,金朝置,掌军政及兵马。金国海陵王正隆六年(公元1161年)侵宋时,置三道都统制府和左右领军大都督,帅三十二总管侵宋。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清末学部专门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设。掌核办大学堂、高等学堂及凡属文学、政法、学术、技艺、音乐各种专门学堂一切事务,并稽核私立专门学堂教课设备是否合度及应否允准与官立学堂享
官名。清朝礼部教坊司之属官。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顺治元年(1644)设,初定十五人,继裁五人。正九品。雍正七年(1729)裁。
官名。唐朝陪都太原实际长官。玄宗开元十一年 (723) 置,以太原尹为之。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司弓矢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史官之一。周朝始设,为内史之别称。掌记王言。《礼记·玉藻》:“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郑玄注: “其书,《春秋》、《尚书》其存者。”孔颖达疏:“《尚书》记言语之事,故以《尚书》当右史所书。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详“僧录司”。僧官,唐置,掌管僧众。见宋代赞宁《僧史略中》、《明会典·僧录司》。
官名。明初置为太子东宫官。由勋旧大臣兼领其职,不别设,以训导太子。洪武十五年(1382)以后不置。
官署名。清末法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收发定罪人犯、京外来往文件折奏、逾限统计书表,掌罚书手、皂差、禁卒,宣告各项示谕,收发、修造刑具并全署工程各事项。置员外郎、主事各二人。法部内部
散官名。金朝司天二十五阶之第四阶,秩正五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五品上,称灵宪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元朝官署名。掌漠北军民政务,治司和林(今蒙古国后杭爱省厄尔得尼召北)。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改为和林等处行中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