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提举坑冶铸钱司、提举市舶司等官署统称。宋制于诸路监司之外,对于主管一路特殊事务的官司合称为杂监司,如提举坑冶铸钱司、提举市舶司等属之。
官名。北魏、北齐置,亦称左户郎。为尚书省左户曹长官,六品上。隶度支尚书。参见“左户”。
太子的别称。《汉书·王商史丹傅喜传·赞》:“丹之辅导副主,掩恶扬美,傅会善意,虽宿儒达士无以加焉。”《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广陵思王荆传》:“高祖起亭长,陛下兴白水,何况于王陛下长子,故副主哉!”太子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特别交办及国事犯罪案件,并详核京内外重大死刑案件。庭长由刑科推丞充任。
宋朝无品武阶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改效用兵甲头置。位在守阙进义副尉下、同进勇副尉上。
官名。北齐置,太宰署次官,佐太宰署令掌本署事务。亦称太宰丞。
见“提举譏察使”。
官署名。南宋养马机构,又称御前马院,掌饲养御前良马。设副知、手分等领其事。官署名。宋置,掌饲养属于皇帝及宫廷需用的马匹。
官署名。由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由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司改名。属内八道监司之一,隶御史台。治大宁。顺帝至正二十二年(1362),迁于惠州(大宁路南)。设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 (正四品)、佥
见秃鲁花军。怯薜中的散班。元置, 即“秃鲁花”,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