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官
官名。即“进奏官”,又称邸吏。
官名。即“进奏官”,又称邸吏。
传说夏、商每一卿官有三位大夫相佐,合称三大夫。《尚书大传》: “古者天子三公,每一公三卿佐之,每一卿三大夫佐之。”
指西汉教授《五经》的十二位博士(学官)。教授《易》的有施雠、孟喜、梁丘贺、京房;教授《书》的有欧阳、大夏侯、小夏侯;教授《诗》的齐、鲁、韩;教授《礼》的后苍;教授《春秋》的讲公羊传、谷梁传。共十二位博
官文书名。官员向皇帝上奏之文书。宋朝则规定在外官员除前两省、在京官员除上殿奏事和大两省外,不能用札子,只准用表状,称奏状。其末云“谨录奏闻,谨状”。状前和封面用黄纸贴事目。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盐务稽核分所的主官,其副职为洋员,称为协理,掌握实权。参见“盐务稽核所”。
官名。辽朝北面官,一译“敞稳”。为典族属之官,兼掌部族户籍之事。有大横帐常衮司,三父房各有常衮司,遥辇帐大常衮、大国舅司四帐各有常衮,奚王府有大常衮、副常衮等等,官名。辽置,亦作敞稳。《辽史国语解》:
流外官名。唐代于太常寺太医署置,员额八人,流外四品,掌与咒禁师同,惟地位稍低。参见“咒禁师”。
官名。西晋改客馆令置,为典客署长官,隶大鸿胪。南朝复改名客馆令。梁、陈称典客馆令。北齐复置,为鸿胪寺典客署长官。隋初置二员,正八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典藩令。唐朝复旧,置一员,从七品下。宋朝存
官吏考核文书。明朝考察、检选官吏时使用。由吏部密托吏科都给事中及河南道掌道御史共分咨访,填写人匿其名。隆庆(1567—1572)后改称动册。
宋朝都城行政区划厢的长官。神宗熙宁三年(1070),以京朝官曾任通判、知县者四人为勾当左右厢公事,分治京城四厢。凡民间斗讼、贼盗情节较轻者,即可决遣。并置勾当左右厢公事所,民间称为都厢,以京朝官一人主
清朝官缺之一种,属八旗官缺。即左、右两翼额设之职官,由本翼四旗应用人员内拣选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