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人统
官名。北魏置。主持佛教僧务。《魏书·释老志》: “初,(道武帝) 皇始 (396—398) 中,赵郡有沙门法果,诫行精至,开演法籍。太祖闻其名,诏以礼征赴京师。后以为道人统,绾摄僧徒。”文成帝和平(460—465)初,更名为沙门统。
官名。北魏置。主持佛教僧务。《魏书·释老志》: “初,(道武帝) 皇始 (396—398) 中,赵郡有沙门法果,诫行精至,开演法籍。太祖闻其名,诏以礼征赴京师。后以为道人统,绾摄僧徒。”文成帝和平(460—465)初,更名为沙门统。
官制用语。宋朝,边境地区少数民族任宋朝官职,称为蕃官。由枢密院与兵部掌管。有三班借职、三班奉职、左班殿直、右班殿直、閤门祗候、左右侍禁、内殿崇班、内殿承制、染院使、洛苑副使、东西头供奉官、内藏库副使、
官名。哈资伯克,也写作哈子伯克,为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掌管平决诤议。设在喀什噶尔、伊犁喀什噶尔的为五品官,设在阿斯图阿尔图什、伯什克勒木、哈尔哈里克、和阗、伊里齐城、哈拉哈什城、玉陇哈什村等地的为
内务部直辖机关。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设置,掌编订礼制事宜。设会长一人,由内务总长选任;会员若干人,由会长聘任或委任。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属外交部,置司长、佥事、主事、录事等员。北洋政府沿置。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地土国界交涉;二、禁令裁判、狱讼交犯;三、公约、保和会、红十字会;四、
官名。东汉置。三国魏、两晋、南朝宋亦置,为杂号将军中地位较低者,皆八品(一说三国魏为五品)。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陈拟九品、比秩四百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
宫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始设,隶属于行政院,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为正副长官。即由行政院正副院长充任。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九月二十三日及同年十二月八日国民党政府两度
见“辟雍”。学官名。见“辟雍(2)”。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宿卫司长官。亦称“典宿卫事”。官名。辽置,见“宿卫司”。
官名,西汉置,属乐府,掌管钟工人员。见周明泰《再续封泥考略》。官名。汉代乐府令的属官,见《再续封泥考略》卷一。乐府中有许多分管乐器的属官,钟官分管钟。
官员任用类别之一。汉代已有由他官知尚书事之例,所以称“知”者,因其所任官职本与其事无关,由别敕规定,使其得以参掌或典知某种事务。自魏晋以后,此种别敕知参之制逐渐盛行,或称知, 或称典知, 或称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