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院江南分院
即“行通政院”。
即“行通政院”。
周代授官的九种仪式。《周礼·春官·大宗伯》,“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
官名。北魏置,东魏沿之。《北齐书·封隆之传》: “兴和(539—542)初,(平阳太守封子绘)自郡征补大行台吏部郎中。”可与大行台吏部郎互称。参见“大行台”。
官名。南北朝时防守要地的军事长官,地位相当于刺史,多由刺史兼任。北魏时亦作为“镇将”的别称。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属枢密院,掌行内外马政及坊院监牧吏卒、牧马、租课。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掌办内外马政并坊院监牧吏卒、牧马、租课。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
春秋鲁、楚等国卿大夫家臣代称。掌礼乐仪式。《国语·鲁语下》: “乡其宗老,而为赋《绿衣》之三章。”韦昭注: “家臣称老。宗,宗人,主礼乐者也。”《楚语下》: “屈到嗜芰,有疾,召其宗老而属之。”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虎置,地位高于左、右卫将军。《晋书·石季龙载记上》: “(石虎)置左右戎昭、曜武将军,位在左右卫上。”
即罚俸,指削减部份或全部俸禄, 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始行于战国, 历代沿用之。唐制官员考课, 考第在中下者,每退一等,夺禄一季,即扣发三个月的俸禄。
国立学校名。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496)置四门小学博士,宣武帝正始四年(507)下诏修小学于四门,延昌二年(513)修成。有博士四十人,教授学生。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不遇类科目。神龙二年(公元706年)诏举,冯万石等三人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