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商司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商务司,属外交部,置司长、佥事、主事、录事等员。北洋政府改称通商司,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3年)官制,其职掌为:一、开埠、设领事,通商、行船;二、保护在外侨民工商;三、路、矿、邮、电交涉;四、关税、外债交涉;五、延聘,其他商务交涉案。设官同上。次年本司职掌调整,一至四项同元年,第五项为延聘,第六项掌各国公会、赛会,第七项掌其他商务交涉事项。其第五、七两项,实为元年职掌第五项之内容。国民党政府时废。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商务司,属外交部,置司长、佥事、主事、录事等员。北洋政府改称通商司,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3年)官制,其职掌为:一、开埠、设领事,通商、行船;二、保护在外侨民工商;三、路、矿、邮、电交涉;四、关税、外债交涉;五、延聘,其他商务交涉案。设官同上。次年本司职掌调整,一至四项同元年,第五项为延聘,第六项掌各国公会、赛会,第七项掌其他商务交涉事项。其第五、七两项,实为元年职掌第五项之内容。国民党政府时废。
官署名。清宣统元年(1909)设于军谘处,三年改隶军谘府。掌对各国牒报、作战方法之研究,以及驻外武官、调查员等事。置厅长一人,辖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等五科。
满语。銮仪卫侍卫之总称。
原指代理暂任或试充某官职。至清朝,始将署某职作为官名之一种,以表示尚未实授之官职,如署笔帖式、署亲军校等。
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五卫之一。秩正三品。掌汉军万名。置营于涿州 (今河北涿县),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设职与属衙同左、右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唐初禁军名。贞观元年(公元627年)置,于“元从禁军”中选才力骁壮者,每月以一营番上。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广东部分置,各一人,正五品。参见“广东部”。
官署名。元朝置。始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7),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秩正八品。隶工部。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元代工部所属机构。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置,秩正八品、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
官名。清朝奉天府之职官。光绪二年(1876),改理事通判设。一人,正五品。分理地方事宜,掌治旗民之交涉诉讼事。官名。清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改奉天府理事同知为军粮同知,员额一人,掌管旗人与民人之间
女官名。宋太宗时,于内省(后改尚书内省)置,以尚宫、大监充任。
官名。北魏置,属中书学,由中书学生中选器业优者任之。不仅在中书学中讲释经义,还可入宫为皇太子讲授经义。选任标准很高,有时皇帝亦亲自参加选用讨论。任在中书教学博士下。学官名。协助中书教授博士执教中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