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士
北洋政府时期学绩试验中省试录取者的称号。见“省试(2)”。
北洋政府时期学绩试验中省试录取者的称号。见“省试(2)”。
官名。金朝武散官三十四阶第十八阶,从五品下。元朝亦为三十四阶武散官第十八阶,从四品,宣授。明朝亦置,为武职从四品之初授。清初沿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四品之封赠。乾隆二十年(1755),改宣武大夫。五十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京外大员推荐有才能之人或叙录有功劳之官员,奏请以某项官职任用或赐与某项荣典,其章疏交吏部等衙门审议者,称为明保。如有特殊才能奏请破格录用者,一般交军机处存记,于适当之时提请任命,称
汉初称太仆,俸二千石,掌王车马。武帝改太仆曰仆。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官名。汉初王国置太仆,《史记·仓公列传》记齐国有太仆,秩二千百,掌舆马。武帝以后改称仆,减其秩为千石。东汉沿
官署名。明朝设置于京师顺天府,掌境内税务工作。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太子左宗卫率置,太子左司御率府长官,置一员,正四品上,掌东宫兵仗、仪卫之政令,统诸曹及外府旅贲番上者。中宗神龙元年(705) 又改为左宗卫率,睿宗景云二年(711)
官名。西汉置太子厨长及丞,属太子詹事。其职掌是主太子饮食,《汉书·王莽传》中提到的厨长、丞,可能就是太子厨长及丞。东汉有太子食官令,便不置太子厨长、丞。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种。仅奉天府设一员,汉缺。掌巡察边防、督征税课、节制营伍,并审转奉天府属刑名,兼管驿站事务。官名。清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由治中改设,属奉天府。员额一人,汉缺,掌巡察边防、督征税
县门下吏名。东汉时郡府置门下循行,是郡府中一种低级散吏,位次书佐。县廷亦置之,《汉官》记洛阳佐吏有循行,不冠门下为称。汉制郡国惟门下有巡行,则洛阳县循行必为门下之职。晋代县亦置门下
明朝永乐迁都北京前在北京所置行在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合称。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罢。洪熙元年(1425)复置,并将南京官署去掉“南京”二字,北京官署复加“行在”之称。正统六年(1441)
官名。北齐置中尚药典御及丞,属中侍中省,掌供御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