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官
拟职制度。唐朝六品以下文武职事官的任用,先由吏部、兵部提名,经门下省量其阶资、校其才用而审定; 若拟职不当,则按被提名人的优劣重新授职,谓之过官。
唐朝制度,门下省审定吏部、兵部注拟六品以下官称过官。《资治通鉴》唐开元二年:“遣吏部尚书宋璟于门下过官。”注:“唐制,凡文武职事官六品以下,吏、兵部进拟必过门下省,量其阶资,校其才用,以审定之;若拟职不当,随其优屈退而量焉,谓之过官。”
拟职制度。唐朝六品以下文武职事官的任用,先由吏部、兵部提名,经门下省量其阶资、校其才用而审定; 若拟职不当,则按被提名人的优劣重新授职,谓之过官。
唐朝制度,门下省审定吏部、兵部注拟六品以下官称过官。《资治通鉴》唐开元二年:“遣吏部尚书宋璟于门下过官。”注:“唐制,凡文武职事官六品以下,吏、兵部进拟必过门下省,量其阶资,校其才用,以审定之;若拟职不当,随其优屈退而量焉,谓之过官。”
官名。五代时始置诸殿学士,有金銮殿大学士、端明殿学士之名。宋承五代制度先后置端明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学士,观文殿大学士、学士,宣和殿学士,掌出入侍从,备顾问。多以退职或现任宰执充任,无官守,无典掌而
即“甲喇章京”。官名。清太祖辛丑年,始编三百人为一牛录,五牛录为一扎兰,置一扎兰额真,总理扎兰事务。太宗天聪八年,改扎兰额真为扎兰章京,世祖顺治八年,定扎兰章京为汉字“参领”。见《清史稿·职官四·骁骑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东王府属官。据《贼情汇纂》卷三记载,东王杨秀清出行,“前后有龙灯各一条,故独有典东龙名目。”员额三百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散官名。金朝置,为司天监散官,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二阶,秩正九品上。元朝沿置,属十四阶之第十一阶,秩正八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九品上,称正纪郎。见《金
皇位,天子之位。《史记·律书》:“误居正位,常战战慄慄。”
见“作坊使”。官名。宋置,见“作坊使”。
官名。南宋编修敕令所置,于职事官内差除,掌删削敕令中轻重不伦、前后抵牾者。
官名。隋置于诸王府。按南北朝时公府有城局参军,主盗贼事,隋代王府城局参军所掌似应相同。唐武德中废。
官名。金朝枢密院置,掌承受、传宣圣旨,有必须奏请皇帝裁夺之事,则入殿上章题奏,参与省院议事,记所议之事立为“检目”呈复。须赴尚书省议论之事,议论既定,由奏事官与省左右司官共同拟奏,呈复相臣。官名。金置
官署名。即唐朝卫尉寺京城长安 (今陕西西安)、东都(洛阳)两武库署,收藏保管兵械,以备国用; 东都始置于玄宗开元二十五年 (737)。各有令一员、丞二员,另有监事、典事等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