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督办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节制两省以上,其性质与巡阅使相似。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五月十一日曾特派冯玉祥为西北边防督办。依照同年七月十四日公布的《西北边防督办公署组织暂行条例》的规定, 西北边防督办直属大总统,其职权是兼负西北边防行政与军事上的完全责任,辖区包括内外蒙古和边疆一带。公署设于北京,设参谋长一人为幕僚长,署内分置参谋、机要、副官、民政、军务、外交六处,各设处长,并得分科办事。必要时并得在适当地点设立行署。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节制两省以上,其性质与巡阅使相似。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五月十一日曾特派冯玉祥为西北边防督办。依照同年七月十四日公布的《西北边防督办公署组织暂行条例》的规定, 西北边防督办直属大总统,其职权是兼负西北边防行政与军事上的完全责任,辖区包括内外蒙古和边疆一带。公署设于北京,设参谋长一人为幕僚长,署内分置参谋、机要、副官、民政、军务、外交六处,各设处长,并得分科办事。必要时并得在适当地点设立行署。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正三品。掌承政厅庶务、收支两科事项。宣统二年 (1910) 撤。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司右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司右司长官,掌皇帝出行、田猎时的护卫。下设小司右下大夫、小司右上士、小司佑中士以佐其职,领戎右下大夫、斋右下大夫、宾右上士、道右上士、田右
官名。汉朝时西域龟兹国置,员三人。官名,西汉时西域龟兹国等置此官,为低级武官,掌领兵御匈奴等胡人。《汉书·西域传·龟兹国》:“击胡侯、却胡都尉……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却胡君三人,译长四人。”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一领人酋长”。主要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可世袭,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
十六国后赵置,掌监察诸州。《晋书·石勒载记下》:“置署都部从事各一部一州,秩二千石,职准丞相司直。”
官名。西汉末,平帝置少府果丞一人,掌少府所属山林所出果实之利,东汉废。惟太官令与钩盾令所属均有果丞,前者掌供御诸果,后者掌果园。参见“少府海丞”。
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党政军最高指挥机关。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七月,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决定在中央政治委员会之外设立国防会议,其所审议的事项为:一、国防方针;二、国防外交政策;三、关于国防事业与国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中侍上士”。
“师”、“保”合称。负责辅导和协助君王和太子。传说虞、夏始置,商、周沿置。《礼记·文王世子》: “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 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者也。《记》曰: 虞、夏、商、周有师
官名。见“先锋都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