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臣
官名。明朝内阁阁臣通称。
原意是辅佐之臣,秦汉以后成为宰相的通称。
官名。明朝内阁阁臣通称。
原意是辅佐之臣,秦汉以后成为宰相的通称。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政司所属三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制司,宣统二年(1910)随司併入海军部。三年,改属军政司。掌承办海军各类炮械的试验、修改、购买、保存、销发,以及枪炮、鱼雷员弁的补官、任职事
见“八大臣”② 。
选举制度。宋朝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举人三场试卷,分发贡院帘内各房,由点检试卷官考校,决定高下去取。若举人与本房考官有亲属关系,则应避嫌,将试卷转别房考校,称避房法。铨试、公试、上舍试亦行此法。
官名。即太常少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常少卿。
女官名,汉置,为太后宫侍御,掌侍御太后,皇后宫也置长御,掌侍御皇后。《汉书·王莽传上》:“(王莽)媚事太后,下至旁侧长御。”“莽乃复以所益纳征钱千万,遗与长乐长御奉共养者。”注:“师古曰:太后之长御也
官名。三国时曹魏有都兵,掌都内之兵。晋因之。北齐也设都兵,掌鼓吹、太乐、杂户等事。见《晋书·职官》、《隋书·百官中》。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北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 清沿置,指挥、副指挥、吏目各设一人,
隋代郡功曹名目之一。见“州迎西曹”。
亡国的王,即亡国之君、亡国之主。《后汉书·陆康传》:“岂有聚夺民物,以营无用之铜人;捐舍圣戒,自蹈亡王之法哉!”
元怯薛执事名。又译温都赤、兀勒都赤,蒙古语,意为“带刀者”,掌皇帐宿卫。官名。元置,为皇帝的近侍武官。明代陶宗仪《辍耕录·云都赤》:“云都赤,乃侍卫之至亲近者,虽官随朝诸司,亦三日一次,轮流入值,负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