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茞
官名。吐蕃官,即大相,置一人,亦号大论。
官名。吐蕃官,即大相,置一人,亦号大论。
即“单车刺史”。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786)置为右监门卫长官,一员,从二品,位大将军上,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行幸,则率属于衙门监守。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命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神宗元丰(1078
唐朝门下省上行公文之一,用于支度国用、授六品以下官、断流以下罪及除免官。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掌粮米出纳。分设于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四人,其官阶低于总圣粮,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杜昱等七人及第。
政区名。北宋末年置。宣和四年(公元1122年)金兵攻克辽燕京,根据宋金联合灭辽的协议,燕云诸州应归于宋,于是诏以山前诸州置燕山府路,山后诸州置云中府路,合元丰时所置二十三路及崇宁四年(公元1105年)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置,吕布曾任之。三国魏时与平西、平南、平北将军合称四平将军,权任很重,多持节都督或监某一地区的军事,有时亦作为刺史等地方官员兼理军务的加官。两晋沿置,魏、晋皆三品
官名。北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始置,以韩林学士丁度充任,协助宣抚使宣抚河东路。八年,又以安抚使明镐充任,宣抚河北路。徽宗宣和(1119—1125)末,以伐燕,命少保蔡攸充任。南宋初,宣抚司多置为副
官署名。简称徕远司。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回部之封爵、设官、俸禄、朝贡、燕赍、四川土司之年班朝觐,以及回部长伦外游牧之布鲁特、哈萨克、霍罕等部落朝贡,给衔等事。乾隆二十六年(1761) 置。以蒙古
做官。《史记·平准书》:“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