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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曹祭酒

官名。汉朝郡府属吏。不领具体职司,参与谋议,属散吏,地位较尊。《后汉书·循吏列传·任延传》: “延辞让再三,遂署议曹祭酒。”


官名,汉置,为郡府属吏,属散吏,无固定人数,也无固定职事,掌参谋议,多以资深德重年长者为之,类似议曹掾。《后汉书·循吏列传·任延》:“延辞让再三,遂署议曹祭酒。”晋沿置,《晋书·韩阶传》:“刺史谯王承辟为议曹祭酒,转西曹书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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