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隋朝门下省御府局次官,置四员,从七品上;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尚衣直长,隶殿内省。
官名。辽置,见“奉宸司”。
官名。隋唐置,见“太史监”。
官名。西汉置,《汉书·郊祀志》记奕大为胶东王尚方,颜师古注:“主方药”。
官名。北魏前期置。为内廷派驻尚书省库部曹监督政务的官员。《魏故恒州治中晋阳男王君墓志铭》: “曾祖定国,圣朝库部给事中、河内太守。”(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一六)
官名。大理寺属官,北齐置二员。唐朝置二至四员,从九品下,掌率狱吏,检校囚徒及枷杖之事。北宋初废大理狱,不置,神宗元丰元年(1078)复置,领右治狱五案,掌其推鞫。哲宗元祐三年(1088)罢,绍圣二年(
官名。汉朝西域龟兹等国置之,员一人。官名,汉朝时西域、龟兹等国置,位居众官之首,助国君掌军政等事。《汉书·西域传·龟兹国》:“大都尉丞、辅国侯、安国侯、击胡侯、却胡都尉、击车师都尉、左右将、左右都尉、
辽朝官署名。南面京官,置内客省使、副使等职。
官名。唐代都督府、州、西都、东都等都置文学一人,掌以五经授诸生。其品位自正八品下至从八品下不等。见《新唐书·百官四下》。学官名。唐大历十四年(公元779年)十二月敕诸州经学博士改为文学,品秩同参军,位
官制用语。进士科举人殿试合格,进入第四甲或第五甲或第三、四、五甲,即赐此等出身,简称同出身。明清为殿试三甲获得者,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