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厅
官署名。民国置,掌管地方治安工作。其类型有三:一是京师警察厅,掌管京城及郊区的地方警察行政事务,直属内务总长,设总监一人,掌管厅务;二是地方警察厅,设于各省会或商埠,管理该省该埠的警察行政事务,属于该省或该埠行政长官,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三是水上警察厅,又分外海水上警察厅和内河水上警察厅,设在濒海、沿江、滨湖、通河各地的冲要地方,掌管水上警察卫生事务,属各该地方行政长官,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国民政府成立后,只设首都警察厅,直属内政部;各省设警务处,各行政区及县市设警察局。
官署名。民国置,掌管地方治安工作。其类型有三:一是京师警察厅,掌管京城及郊区的地方警察行政事务,直属内务总长,设总监一人,掌管厅务;二是地方警察厅,设于各省会或商埠,管理该省该埠的警察行政事务,属于该省或该埠行政长官,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三是水上警察厅,又分外海水上警察厅和内河水上警察厅,设在濒海、沿江、滨湖、通河各地的冲要地方,掌管水上警察卫生事务,属各该地方行政长官,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国民政府成立后,只设首都警察厅,直属内政部;各省设警务处,各行政区及县市设警察局。
官名。①代表帝王的特派使臣。《礼记·月令》孟秋之月:“毋以割地,行大使,出大币”。《魏书·世宗纪》正始二年六月甲子,“诏尚书李崇、太府卿于忠、散骑常侍游肇、谏议大夫邓羡,崇、忠使持节并兼侍中,羡兼黄门
旧时长官出行时,属员及仆人在两旁垂手侍立,以示恭敬,称站班。
1、国都。《管子·八观》:“入国邑,视宫、观车马衣服,而侈俭之国可知也。”2、泛指诸侯王及公主的封国。诸侯王的封地称国,公主的封地称邑。《后汉书·百官五·县》:“凡县,主蛮夷曰道,公主所食汤沐曰邑。”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置司于雅州 (今四川雅安),掌军民政务。设达鲁花赤、招讨使、经历、知事各一员。
京城善后协巡总局所属各协巡局置,设巡捕头、巡捕等官员。参见“京城善后协巡总局”。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始置,员二人,从八品上,属中书省,掌供奉讽谏。天授二年(691)增至五人,后除授渐滥,有“拾遗平斗量”之讥。宋初沿置,多别领中外职任,不专任谏职。太宗端拱元年(988)
官名。秦置,属将作少府。西汉因之,执金吾所属又有式道中候,掌车驾出还清道。东汉唯北军置此官。晋朝北军中候也省称中候,详见“北军中候”。唐武则天天授二年(691)始于十二卫及左右千牛卫各置三人,正七品下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掌敦睦宫汉人军民之政。亦称“敦睦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
官名。东汉末孙权置,吴沿之。《三国志·朱治传》裴松之注引《吴书》: “(朱才)少以父任为武卫校尉,领兵,随从征伐。”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领兵征伐。《三国志·吴书·朱治传》:“(朱治)子才,素为校尉
官名。西汉置,属王国郎中令。《汉书·武五子传》记昌邑哀王有卫士长。东汉沿置,秩比四百石,《后汉书·百官志五》“本注”说:“主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