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学司郎中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学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学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学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学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杂任职名。唐置于诸津,每津各八人,掌桥梁修缮之事。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收受外省衙门文书,编号登记后分发各司办理;解到人犯,移付承审之司;掌巡察出入,并管理本部吏役。设满、汉司务各一人,经承二人。
宋朝学校职事名。真宗咸平三年(1000)东宫建学,设一员,副学长二员。仁宗至和元年(1054),京兆府(今陕西西安)小学设二至四员,以学生担任,掌执行学规。哲宗时,太学设,掌依学生年龄序其位次。徽宗崇
战国时通过做国君或卿大夫的食客可取得官位,为入仕的途径之一。战国时盛行养士之风,国君养士,最著名的如齐国国君在临淄城西门附近建稷下学宫,招集文人学士上千人;燕国国君筑黄金台,置黄金于台上,礼聘天下贤人
官制用语。“摄行”,也写作“行摄”,即代理。《史记·五帝本纪》:“帝尧老,命舜摄行天子之政。”《史记·孔子世家》:“由大司寇行摄相事。”《汉书·王莽传》:“朕深思厥意,云‘为皇帝者’,乃摄行皇帝之事也
军事编制。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始置,五军营、神机营、三千营三大营,因皆警卫京师,总称京营。每营选勋臣二人为提督。景泰元年(1450)选三营精锐立十团营。成化三年(1467)分为十二团营,嘉靖二十
官名。辽置,见“北院左中丞”。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掌边外蒙古狱讼案件。设郎中,满洲一人; 员外郎,满洲一人; 主事满洲一人、蒙古二人。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①官署名。亦作“小府”。战国韩、赵等国置,掌工官器械制造。②官名。秦、西汉列位九卿,秩中二千石,职掌帝室财政,如皇帝私府。管理山泽陂池市肆租税收入,供宫廷日常生活、祭祀、赏赐开支,其库藏比掌管国家财用
匈奴侯名,为匈奴异姓大臣,位次左骨都侯,佐王领兵。还有右尸逐骨都侯。详“单于”条,见《后汉书·南匈奴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