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司郎中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务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务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务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务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于左监门府置,六十员,正六品,与右门尉同掌宫城门禁守卫等。
官名。 同“走马”。西周置。掌马政。《尚书·周书·立政》: “虎贲、缀衣、趣马、小尹。”孔安国传:“趣马,掌马之官。《周礼·夏官》有趣马,为校人属吏,职卑位低。《周礼》: “凡颁良马而养乘之”,“三乘
见“八大臣”①。官名。清置,为内务府长官,正二品,从满洲大臣中选任,掌内务府政令、供御诸职,无所不综。其属有:堂郎中、主事、笔帖式。见《清史稿·职官五·内务府》。
民国期间县或县属重镇设巡警局,俗称局子,掌警巡捕盗,维护社会治安等。
见“打牲乌拉衙门”。官署名。清代在吉林松花江乌拉地方设置,掌采捕及屯庄之事。以总管一人为主官,翼长二人佐之;下设委署翼长、骁骑校、委署骁骑校、委署章京、委官、笔帖式、仓官、委署笔帖式,分掌采东珠、松子
州分职吏名。晋代凉州已置此职,见《金石录》二○《彭祈碑阴》。因凉州与羌戎相接,故置此取以协调与少数民族的关系。
官名。南北朝时期城的主将。主管防卫等军政事务,北周时多以刺史、郡守等兼领。守城长官的泛称。因其为一城之主,故称。始于汉朝,用以称呼守城将官。其后,南北朝的镇将、或刺史也称城主。唐朝沿其称。唐以后其称逐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钟师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钟、磬的演奏,下设司钟磬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
或作册免,策即策书。汉朝三公坐法或得咎于皇帝,皇帝以策书罢免,故名。东汉初,遇有灾变唯策免太尉。安帝永初元年(107) ,太尉徐防以灾异等原因策免,三公皆免。三公因灾异策免自防始。
即“乙室部大王”。官名,又称“乙室大王”、“乙室部大王”,为辽代乙室部长官,掌乙室部族的军马等事务。此王多由皇族或国舅担任。